武汉落户人才中心

武汉落户人才中心,第1张

武汉评定人才落户条件+流程+材料+地址

处理条件

1.入选国家人才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武汉黄鹤人才(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杰出青年人才)”、“武汉工匠”、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等的非本地户籍人员。;

2.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其落户。

办理时限:材料准确齐全。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填写《户籍申报登记表》,到武汉市民之家公安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由民警审核,材料准确齐全。当场签发《迁入许可证》或《准予入户通知书》。提交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并出具《账户材料补正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重复户口或重复身份证号不予处理的,将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发现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并依法惩处。

处理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从武汉公安网上派出所下载或到武汉市民之家公安户口窗口领取,本人签字);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市委相关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明;

4.已在自有住房落户的,提供自有住房的权属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关系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自设住房的,需要提供户口本。如果不自设房屋,需要业主书面同意。单位集体户或单位工作所在社区公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保留原件);房屋出租或借用所在小区的公户落户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或房主借用的书面证明(原件留存),地址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实;

5.有随行配偶、子女、父母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地址:

经办机构名称:武汉市公安局。

经办机构地址: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民之家B12窗口

经办机构电话号码:027-8539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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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212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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