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换工作社保转移程序

石家庄换工作社保转移程序,第1张

石家庄养老保险转移指南(转入

石家庄养老保险转移指南(转入)如下

办理跨省转账:

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到我市就业后,按规定在我局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申请调动时,用人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二)转出地社保机构印制的参保缴费凭证;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件;

(5)我局新养老保险手册及编号;

(6)经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调动的,提供调动委托书;

(7)如遇特殊情况,应提供社保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3.对符合转移条件的,我局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发送到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

4.我局在收到原社保机构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转移手续。

5.转入时有重复缴费的,经本人书面申请,保留其中一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其他关系同期清零。个人账户的金额退还给本人,个人缴费年限不再重复。

办理省内转入:

按照跨省转账流程,因为省内转账不划转资金,所以不再需要查询资金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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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211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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