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社保转移

无锡社保转移,第1张

无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出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指南

法定时限:

1.转出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即时办理。

2.转出地经办机构应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资金转移信息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

承诺期:

1.转出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即时办理。

2.转出地经办机构应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资金转移信息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

办理地点:社保所。

电话:0510-81880505 监督电话:82411062、82411505

处理时间:

1.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公时间:上午9: 00-11: 30,下午13: 00-17: 00

收费标准:免费。

一、申请条件

参保人中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从企业转入机关事业单位的,需要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搬运材料

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流程

(1)窗口处理:

(2)在线处理:

个人登录“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218.90.158.61/)。完成“个人登记”后,登录个人账户,点击个人权益→报表打印→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打印,自行打印“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然后提交给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建议用彩色打印机打印)

(3)一体化处理:

个人到无锡市社保中心各区办事处,在自助一体机上刷参保人身份证,自行打印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然后交给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具体步骤:将身份证放在自助机左下角→首页按3“社会保险”→按1“保险缴纳”→按7“养老证明打印”→核对手机号并确认打印→打印后领取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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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201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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