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

陕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第1张

陕西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体系是什么

建立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体系

(一)确立职业培训补贴的基本标准。制定《陕西省职业培训补贴基本标准(2020-1)》(见附件)(以下简称基本标准)。其中,各级各类职业(工种)的培训学时(每节课不少于45分钟)称为基本学时,补贴标准称为基本补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可根据国家新发布的职业(工种)和职业标准,适时修订发布基本标准。各地可根据基础标准组织培训并落实培训补贴,地方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含地方培训学时和地方补贴标准,下同)也可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基础标准制定。

(二)制定地方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各市根据基础标准制定本地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当地培训时间。在基本课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增减培训课时,作为各职业(工种)的本地培训课时。本地培训时数应不高于基本时数的30%,不低于基本时数的50%,下调后的本地培训时数应不低于40小时。基本课时不得超过40课时。

2.地方补贴标准。根据基本补贴和地方培训学时调整情况,确定地方补贴标准。地方培训学时比基本学时增加或减少的,地方补贴标准应同向增加或减少,但不得调整为与学时成严格比例关系。

对有培训需求但未纳入基本标准的职业(工种),可参照基本标准中类似职业(工种)制定地方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三)落实本地企业职工培训补贴标准。

1.根据培训效果分类执行补贴标准。除有单独培训补贴标准的培训类型外,其他类型地方企业员工培训根据培训效果确定补贴标准。在职培训和转岗培训课时按当地培训课时执行。经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简称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当地补贴标准执行,仅取得培训资格证书的,按当地补贴标准的50%执行;岗前培训学时和补贴标准分别按照本职业(工种)(或本职业(工种)最低等级,下同)初级工当地培训学时和当地补贴标准的80%执行。

2.科学分配课时。在职培训、企业新学徒培训、转岗培训理论教学和实际操作课时原则上各占50%。根据各职业(工种)的不同,可以调整理论教学时数和实践教学时数的比例,其中理论教学时数不得低于总教学时数的30%。实际工作时间可以包括企业员工的在职培训时间,但不得超过总工作时间的50%。岗前培训以实际操作为主,可根据情况安排理论教学时间。

(四)落实当地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自2020年1月1日起,具有合法合规资质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在主管部门批准的培训职业(工种)范围内,组织重点就业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不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机构名单限制。2020年1月1日至本通知发布前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课时和补贴标准,按照就业补贴资金有关规定执行,从专项账户资金中列支。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按照当地本职业(工种)初级工职业培训补贴标准规定的课时执行,培训补贴按以下规定分类核算确定。

1.培训就业率不到30%。培训后3个月内本班次就业率低于30%(不含)的,本班次员工可享受培训补贴,其余员工不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本职业(工种)初级工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执行。

2.培训就业率高于30%。培训结束后3个月内,本班次就业率高于30%(含)的,本班次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享受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本职业(工种)初级工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培训就业率超过30%制定。

未制定地方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市(区)执行上述两项政策(三)、(四)时,应当将地方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替换为基础标准,按上述规定执行。

(5)提高企业新学徒培训补贴标准。职工参加新学徒制培训并取得中、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其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6000元和10000元。2020年1月1日以后开展的企业新学徒制培训,可按提高后的补贴标准执行。

(六)增加培训补贴项目。

1.职业技能竞赛培训补贴。承办世界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世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国赛)的,对我省培训单位按参赛人数给予职业技能大赛培训补贴。世界或全国比赛运动员的训练单位,每训练一名运动员补助5万元;受训选手代表我省训练单位参加世锦赛全国选拔赛或全国比赛,每名选手补助10万元;被培养球员入选世运会国家队的我省培养单位,每名入选国家队球员补贴35万元;经培养的选手代表国家参加世运会的我省培养单位,对参加世运会的选手每人给予50万元的资助。以上补贴叠加支付,从专用账户资金中支付。该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受资助的训练单位,其训练的运动员应符合世界或国家比赛的要求。补贴由培养单位向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书应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的队员名单。

2.高技能人才海外培训补贴。取得高级工技能等级以上证书的一线在岗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紧缺人才海外培训的,在职工所在企业给予每人1万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3.企业员工一般素质培训补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工会、共青团组织、妇联和技工院校对当地在岗职工进行一般职业素质培训或对一线生产班(组)长进行综合管理能力培训,按照每人每天150元(每天不少于8课时)给予培训补贴,培训周期不超过5天。

4.农民培训补贴。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和职业农民技能培训的农民,每人每天补助100元(每天不少于6课时)。培训期限不超过10天,培训机构不受目录清单限制。

(七)明确具体的培训补贴标准。

1.落实特种作业培训补贴标准。参加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在职职工和重点就业群体,培训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印发的规定:通知》(陕应急〔2020〕116号)执行,补贴资金从专项账户资金中支付。

2.鼓励行业部门开展特定职业技能培训。省直部门举办的具体职业技能培训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企业职工各类培训补贴不包括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获奖人员奖金、杂费和其他费用。

以上培训补贴申报和审核程序,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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