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灵活就业医保标准

兰州市灵活就业医保标准,第1张

兰州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基数

兰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一)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4%,大额医疗保险缴费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每年7月1日根据省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基数进行调整,当月扣除额相应调整。(建议当年预存金额比上年支付金额多20%);

(二)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未缴纳医疗保险满十年的,一次性缴纳满十年,按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5.4%缴纳十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费继续按现行规定缴纳;

(3)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5.7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只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4)大额医疗保险按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缴纳。(大额医疗保险终身缴费);

(5)医疗保险缴费账户余额不足,无法抵扣缴费的,从当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的全部待遇。请确保每月15号之前存折里有足够的余额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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