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青岛一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第1张

青岛学生取得教师资格后可以在哪一级学校使用?

《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同级或者同级以下的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只能在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是互相通用的。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2号)要求,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是教师招聘录用的必备条件和职务晋升的必要条件。目前,部分省份根据文件规定,要求教师持有与其教学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幼儿园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要求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86380.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15
下一篇 2022-08-15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