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证处

苏州市公证处,第1张

苏州证书(执照)类公证办理材料

有关缔约方应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1.公证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2.原始证书和执照;

3.能够证明证书、执照内容的证明材料,如经过公证的毕业证,可以提供学生证、毕业合影等。;

4.不自行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5.公证员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需年检)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前来的,由代理人持上述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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