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阶梯电价电量分级及加价标准为:
南京居民月用电量分为三档:
1.第一档为230度及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标准;
2.第二档为231-400度,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
3.三档是高于400度的部分。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户籍人口超过5人(含5人)的用户,阶梯电价基数每月提高100度。
注:如果您对电费的计算有疑问,请致电95598或咨询您当地的营业网点。
举个例子:以2012年单月抄表的客户为例。
年度结算起止时间: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记录的用电量,实际用电月份为7、8、9、10、11、12,共6个月,即第一档230×6=1380度及以下,第二档1381-2400度,第三档2400度以上,即阶梯电价。
比如这户9月份的抄号是2000度:
(1)第一档:第一档用电量1380度,维持现行电价标准不涨价。
(2)第二档:第二档用电量为2000—1380=620千瓦时,每千瓦时增加0.05元,即620×0.05=31元,计入当月电费,即阶梯电费按正常缴费周期结算。9月份这户除了电费还需要交31元的阶梯电费。
正常用电,居民阶梯电价按抄表年度执行,年度清算为12月和次年1月。其中,居民客户单月抄表从3月到次年1月需要6个抄表周期,共计12个月。住宅客户月抄表,2月至12月,6个抄表周期,共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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