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疫苗接种政策

海南疫苗接种政策,第1张

2022年海南适龄女生免费接种HPV疫苗实施方案

海南省2022年适龄女童人乳头瘤病毒预防接种项目实施计划

为推进健康海南行动,响应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全球消除宫颈癌战略,推进宫颈癌综合防治,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实事的通知》(琼厅字〔2022〕6号),我省自2022年起实施适龄女童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教育厅联手。

——项目目标

(一)广泛宣传宫颈癌防治知识,普及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的意义。

(2)当年人乳头瘤病毒预防接种第一剂完成率> 90%,第二剂完成率> 80%。

(3)为全省适龄女童接种HPV疫苗,可有效降低我省宫颈癌的发生,提高女性健康水平。

二。项目范围

项目实施范围为全省18个市县和洋浦。接种对象为我省适龄女童(首针年龄为13-14.5周岁)。禁忌接种或已接种HPV疫苗的女生不在接种范围。计划2022年为71000人接种疫苗。

三。疫苗和免疫程序

(1)疫苗的选择。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本项目使用国产二价HPV疫苗,由市县统一采购配送,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进行接种。

(2)免疫程序。对于本项目的接种对象,国产二价HPV疫苗采用“0-6”两剂免疫方案,即第一剂接种6个月后再接种第二剂,以确保15岁前完成两剂接种。

(三)其他要求。预防接种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由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负责。疫苗接种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该项目要求使用同一制造商生产的所有剂量的疫苗来完成整个接种。暂时不建议先接种国产二价HPV疫苗,再接种其他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如果受种者需要在相似的时间内接种其他疫苗,应确保与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的间隔时间大于14天。同时,应优先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新冠肺炎疫苗。

四。工作内容和流程

(1)前期准备

1.完善计划。市县政府要专门研究,组织卫生、教育、财政、妇联等部门,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预防接种工作做出详细部署安排。

2.发动宣传。市县卫生、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宫颈癌防治知识的普及,广泛宣传宫颈癌的发生、预防、治疗和危害,全面提高公众对宫颈癌疫苗作用的认识。

3.人员培训。为确保接种工作顺利实施,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将组织培训班,对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培训。市县也要选派有经验的专业技术骨干组成教师队伍,对接种单位和学校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人乳头瘤病毒预防接种的目的和意义、接种时间和工作指标、组织实施、宣传动员、接种对象的彻底登记和告知、疫苗和冷链管理、接种场所的组织和管理、接种程序和接种技术、接种信息的收集、录入和上传、各种工作表格的填写、统计和上报、疑似AEFI的监测和处置等。所有接种相关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确保接种安全。

4.疫苗采购。根据我省非免疫程序疫苗采购规则,各接种单位确认接种对象后,确定疫苗需求数量,并上报市、县(区)疾控中心。市、县(区)疾控中心根据需求对疫苗进行计划、采购和配送,确保疫苗供应充足、及时到位。各级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的要求,加强疫苗采购、配送、储存、运输和使用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安全。要充分利用海南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确保疫苗最小包装单位溯源可查、流向可查。

5.接种对象的登记和通报。预防接种采取统一组织、预约登记、集中接种的方式,由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辖区内所有学校对符合免费接种范围的学生进行登记。各级教育部门要协调学校加强与当地预防接种单位的沟通对接,及时妥善安排目标人群的摸底登记和宣传动员工作。各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提供7年级及以上适龄预防接种对象名单,填写《海南省人乳头瘤病毒适龄女童预防接种登记和接种记录表》中自下而上登记部分(附件7-1),并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的时限将自下而上登记和接种记录表电子版和PDF版(盖章)提交至当地指定免费人乳头瘤病毒预防接种单位,预约我校学生集中接种期。接种单位根据人乳头瘤病毒预防接种的年龄和历史,核对确认接种对象,确定接种时间表,填写《接种告知书》(附件6),由学校连同《致家长书》(附件4)和《人乳头瘤病毒预防接种二联知情同意书》(附件5)交给学生或学生家长,告知其接种时间和地点,并告知其应随身携带接种告知书、知情同意书、身份证。家长不同意接种,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由学校统一收集,交给接种单位。适龄接种对象,由当地街道、乡镇政府组织预约并公告。

(2)现场接种疫苗

1.接种点的设置和人员安排。市县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标准化预防接种门诊承担预防接种任务。接种单位应当符合信息化建设标准,实现疫苗和预防接种信息的全采集和可追溯。接种人员必须取得接种资格,严格执行接种操作规程。接种单位要合理安排接种时间,确保新冠肺炎疫苗和常规免疫程序的接种不受影响,避免人群拥挤,确保接种后30分钟有足够的等候和观察场所。免疫接种应由父母(监护人)或委托人陪同。

2.接种疫苗前的注意事项

(1)核实接种对象。接种人员在接种前,严格核对知情同意书和身份证(户口本),核对被接种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人乳头瘤病毒接种史等相关信息,核对被接种人是否为免费接种对象。对于不符合本次免费接种条件的,应向父母或监护人说明,可自愿选择自费接种HPV疫苗。

(2)接种前告知,询问健康状况。接种前,接种工作人员应当向受种者及其父母(监护人)告知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现场观察等内容。同时要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有无接种禁忌症,必要时进行体检。受种者或其父母(监护人)应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接种禁忌等。对因接种疫苗禁忌不能接种的,由预筛登记人员提出医学建议,并在预筛登记表上如实记录。如果需要延期种植,请告知补种的时间和地点。

(3)准备好药品、器械等。接种前,接种现场应准备好消毒设备、体检设备、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和安全注射设备。

3.接种的技术要求。方法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接种。接种禁忌症和注意事项严格执行疫苗说明书中的相关要求。接种后,必须在接种部位观察30分钟。

4.安全接种疫苗的要求。各市县要结合实际,制定适龄女童人乳头瘤病毒预防接种医疗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合理调配医疗救治力量。接种单位要按照儿科急诊有急救人员驻守、儿童急救设备和药品有120救护车值班、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有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原则,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确保受种者安全。加强群体心因性反应的防治。一旦发生心因性反应,要及时将患病人员带离观察场所,疏散人员,并采取隔离、对症、暗示等治疗方法,积极引导、稳定情绪,防止恐慌情绪蔓延。各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确保安全规范接种,做到:使用安全的注射器具,对受种者是安全的;操作过程中避免刺伤,对接种人员是安全的;接种后,妥善处理用过的注射设备,这对环境是安全的。

5.接种后信息登记。接种结束后,接种信息统一录入海南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并填写预防接种证。同时在“摸底登记和预防接种记录表”(附件7-1)上作出记录,由受种者的父母(监护人)或委托人签字确认。

(3)监测和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

为减少AEFI的发生,接种单位在接种前必须按要求进行询问和告知,并在接种时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接种疫苗后,所有受种者必须在接种地点停留30分钟,无任何异常,方可离开。

各接种单位、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要加强预防接种期间AEFI的监测、报告和处置。一旦发现AEFI,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全国AEFI监测方案》等相关技术要求,及时进行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

对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群体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要及时向辖区卫生健康委报告,组织人员调查并妥善处理,避免事态扩大。

(4)预防接种信息的统计和报告

接种期间,接种单位要定期向学校反馈未接种学生名单,学校会督促其尽快接种。接种单位应每月对接种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填写《海南省适龄女童人乳头瘤病毒接种情况汇总表》(附件7-2),并于每月5日前上报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后,于每月7日前报送省项目管理办公室。我委统计信息中心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将人乳头瘤病毒预防接种纳入海南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实现预防接种全过程管理,并与海南省妇幼保健管理信息系统共享。

各级各单位必须对有关表格进行严格审核和统计,统计数据将作为财政部门分配资金的依据。年度预防接种工作结束后,各级卫生部门应及时对本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底前逐级上报年度总结报告和统计汇总表。

动词 (verb的缩写)财务担保

项目实施过程中,接种指定国产二价HPV疫苗的费用(含疫苗费用329元/剂和接种服务费用22元/剂,全程每人需接种两针)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个人无需再缴费。省级财力见琼财社[2021]1087号。各市县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配套项目进行全额资助,满足接种需求。项目资金应专款专用,实施单位应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疫苗费用按实际采购价格结算。

不及物动词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人乳头瘤病毒适龄女童疫苗接种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市县要充分认识实施该项目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实施,海南省成立了人乳头瘤病毒适龄女童疫苗接种项目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小组(见附件2)。领导小组负责人乳头瘤病毒预防接种的领导、协调和重点工作保障,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和技术指导、信息、治疗、宣传四个专项工作组。市县要落实属地责任,成立市县两级项目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小组,科学制定具体项目计划,精准安排接种计划。要结合未成年学生预防接种工作实际,合理把握预防接种工作节奏,确保顺利有序推进。各级卫生、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好这项民生工程。

(二)落实部门责任

1.市县人民政府:履行实施规划的主体责任,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协调各方力量,确保项目完成。

2.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统筹管理预防接种经费、疫苗采购发放、人员培训、技术指导、预防接种实施、社会宣传、信息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估、材料汇总上报等工作。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校园健康教育和宣传动员工作。

3.各级教育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指导协调项目学校(含省教育厅直属中学和高校附属中学)做好组织保障、规划安排,按时提供项目学校和学生基本信息,负责适龄女童的摸底、组织、登记和上报工作;在卫生部门的专业指导下,组织开展对学生、家长和相关教职员工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动员,并通知学校督促目标对象及时接种疫苗;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监督检查、评估等工作。

4.各级疾控中心:负责疫苗采购、预防接种技术指导和培训、疫苗冷链储存监督管理、疫苗信息系统管理、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调查处置等工作。

5.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协调本辖区内的专家、技术、宣传、信息等资源,配合组织实施工作。

6.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疫苗销售、储存、运输、接种等环节的疫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7.各指定人乳头瘤病毒预防接种机构:负责疫苗接种的具体实施,疫苗的接收、储存和保管,实施疫苗安全接种和登记管理,按规定及时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8.与项目相关的初中:负责提供和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向家长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接种告知书》;鼓励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协助预防接种宣传动员。

(3)做好宣传倡导工作。

各级卫生、教育等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共同做好项目宣传发动工作,围绕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正面宣传动员活动,增强家长对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的认知和接受程度,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关注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校园宣传的作用,得到老师、女生和家长的充分理解和支持,提高项目的参与度。密切监视舆情,快速响应处置。组织专家及时答疑解惑,回应社会关切。 

(四)加强监督检查。

省项目办汇总分析全省项目实施情况,定期向省政府报告进展情况,会同省技术指导组不定期对市县进行现场质量控制和技术监督,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工作进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各市县要将此项目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的考核内容,随时更新项目进展情况,制定具体督导计划,每季度对本辖区预防接种工作进行现场督导、质控评价和工作分析,确保预防接种工作顺利进行。监管应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前期准备、现场实施和后评估。监督内容应涵盖当地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自下而上的调查和现场预防接种质量。监督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被监督单位,并提出改进措施。各级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及时妥善解决。

七。其他事项

各接种单位要严格掌握免费接种对象,不得随意扩大免费接种范围或编造虚假接种对象收取疫苗费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检查,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单位要全力配合监察、审计、绩效考核等工作。

联系人:蔡兴鹏,省卫计委,65388352;袁21,省教育厅,65230772;窦倩茹,省妇女儿童医疗中心,36689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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