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单位怎么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附申请指南)

西宁单位怎么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附申请指南),第1张

西宁单位怎么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附申请指南)

西宁单位如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并缓缴?

西宁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纳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缴存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报中心审批,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中心批准,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提高缴存比例或缴纳延期付款。为保证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连续性,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单位缓缴期限一次不得超过一年。

处理信息:

1、单位填写《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单位提出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书面申请;

3.将上述申请的书面决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

4.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单位协管员带上述资料提交中心审核;

2.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中心审批后,由中心通知缴存单位执行。

处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 30-12: 00下午:2: 30-6: 00

处理地点: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吉柜窗口

资料来源: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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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74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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