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外来务工入学材料

南宁市外来务工入学材料,第1张

2022年南宁兴宁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新生摸底填报材料

家长填写时间:

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0日

为移徙工人的子女编写信息材料:

1。家庭拥有房地产

做好提供

①户口簿(如果父母和适龄少年不在同一个户口簿,需要提供双方户口簿);

②父母双方持有兴宁区派出所开具的有效《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

③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在兴宁区购房合同等三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准备(劳动合同、完税凭证、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三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2。家庭无房产

(1)租住政府经济适用房:

做好提供

①户口簿(如果父母和适龄少年不在同一个户口簿,需要提供双方户口簿);

②父母双方持有兴宁区派出所开具的有效《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

③父母与政府签订的兴宁区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合同;

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准备(劳动合同、完税凭证、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三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2)一般租房(个人产权租房):

做好提供

①户口簿(如果父母和适龄少年不在同一个户口簿,需要提供双方户口簿);

②父母双方持有兴宁区派出所开具的有效《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

③父母与个人签订的合法产权房屋租赁合同;

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准备(劳动合同、完税凭证、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三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注释

1.家长准备材料中的有效户口簿或居住证原则上应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前合法持有;用于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或其他合法稳定居住地址原则上应在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前(8月31日前)具备居住条件。

2.住房类型属于“非独立产权”(共有产权)的,申报的“份额”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持有的住房产权总份额。

3.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准备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必须是住宅,非住宅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5.新生考察是今年小学招生的重要环节。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本年度适龄儿童调查工作,按时准备和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

6.兴宁区教育局委托辖区相关学校负责本次调查。本次调查的信息仅用于掌握本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新生情况,不作为录取依据。请家长关注相关学校公布的服务区域和招生简章,并在正式报名时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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