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龙江幼儿园收费标准

顺德龙江幼儿园收费标准,第1张

佛山顺德龙江镇2022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

顺德龙江镇2022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根据《顺德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顺教〔2022〕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是完全公开的,接受社会监督。

三。注册计划

四。学生来源的定义

(一)政策给予受教育者优惠待遇

1.按照上级教育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队员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烈和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抗击疫病的一线医疗卫生工作者子女、因公牺牲的干部子女。

2.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修订)的通知》(顺府办发〔2020〕15号)。

3.有资格就读镇社区配套幼儿园(龙江中心幼儿园、龙江外国语学校附属幼儿园)的相关居民子女。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本小区房产的完全所有人(即房产份额为100%);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是小区物业的不完全所有人,但该物业是龙江镇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财产;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无龙江镇房产,是入学儿童祖父母的财产。

(2)龙江户籍的适龄儿童。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2年4月22日-4月29日。

(二)报名方式

在规定时间内点击“龙江镇2022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预测”链接名称。每个学龄儿童只允许入读一所公立幼儿园。

(PS:2022年4月22日0:00开启预报名功能,4月29日24:00关闭)

(三)报名材料

1.儿童信息

(1)子女户口簿;(2)婴儿出生证明;

2.父母信息:父母双方身份证

3.教育对象优惠政策证明材料(符合第一批录取条件的需提供)

(4)报名时注意。

1.请准备好户口本首页图片,户口本孩子姓名页图片,孩子出生证明图片,父母双方身份证图片。

2.如果符合第一批录取条件,请准备相关证明资料图片。如果支持材料比较多,请提前组合成1-3张图。

3.请确保所有上传图片的清晰度。

六。录取方法

(一)录取批次的顺序

第一批:政策优待受教育者。

第二批:龙江户籍适龄儿童。

(二)录取方式

第一批直接录取,然后第二批录取。第二批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第一、二批录取后,如有剩余学位,可招收非龙江户籍的健康适龄儿童)。

七。相关工作流程

(一)公布数据审查结果

5月10日前,各园区将公布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拟电脑派位人数及名单。家长如有疑问,请于5月11日17:00反馈至已报名幼儿园,幼儿园将收集意见并于当日反馈至龙江镇教育办公室。随后,登记资料将被送往顺德公证处保存。

(二)公布结果

如有现场抽签入场需求,5月18日上午10:00-11:00进行抽签。抽签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在顺德龙江教育微信官方账号和相关幼儿园微信官方账号公布。

(三)登记程序

1.注册时间

2022年5月25日前,请家长携带孩子及报名材料到幼儿园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注册,视为自动放弃学位,所有公办幼儿园不再保留学位。

2.携带信息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计划免疫证原件(即儿童预防接种证检验报告);

无EPI(儿童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广东省免疫规划接种的儿童,应在报名入园前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更换或补种。

(5)儿童保健书(儿童健康管理手册)原件;

(6)教育对象优惠政策证明材料原件(符合第一批录取条件才需要)

(7)《龙江镇2022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新生登记表》(详见附件1。请用手机扫码下载表格,提前用正楷填写)。

八。费用

小班和大班教学费按4300元/生/学期的标准收取,小班按6450元/生/学期的标准收取,据实收取服务费(餐费、托管费)和代理费(生活用品、户外活动、体检费)。以顺德发改局核定调整的公办幼儿园教育收费标准为准。

九。相关注释

(一)对出具虚假证明或虚假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家长或有关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如果双胞胎或多胞胎只使用一个孩子的名字参与电脑派位,其结果将被视为双胞胎或多胞胎共同电脑派位的结果。

(3)已就读公立幼儿园的儿童不再接受注册。

(四)注册后剩余学位的处理措施:

(1)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需要进行电脑派位的,在报名过程中如有子女不报名放弃学位,则按电脑派位结果顺序顺延学位。

(2)报名人数少于未进行计算机派位的学位数,剩余学位在招生时公布,重新录取。

(5)电脑派位结束后,将在顺德龙江教育微信官方账号及相关幼儿园微信官方账号公布。

(6)所有报名者视为已批准招生计划。

本方案由龙江镇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电话:

057-23888175(叶老师)

057-23888721(黄先生)

XI相关附件

附件1:龙江镇2022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新生登记表

附件2:咨询电话

龙江镇教育办公室:0757-23888721,23888175

龙江中心幼儿园:0757-29292741

龙江外国语学校附属幼儿园:0757-23888721,23888175

龙江供销幼儿园:0757-23368081

附件3:龙江镇公立幼儿园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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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50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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