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一类门诊特定病种

医保一类门诊特定病种,第1张

中山医保二类门诊特定病种

中山市医疗保险二类门诊特定疾病

15种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血压/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病/癫痫/脑血管病后遗症/强直性脊柱炎/克罗恩病/重症肌无力/小儿脑瘫/房颤(抗凝治疗)/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按照相应参保类型在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标准支付。

23疾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恶性肿瘤(非放化疗)/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乙肝/丙肝(HCV RNA阳性)/肾病综合征/地中海贫血(地中海贫血或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肺动脉高压/支气管哮喘/骨髓纤维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肢端肥大症/银屑病/溃疡性结肠炎/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糖尿病性黄斑水肿/脉络膜新生血管/视网膜静脉阻塞引起的黄斑水肿/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多发性硬化症


按相应参保类型的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标准支付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45342.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12
下一篇 2022-08-12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