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实验小学

广州市越秀区实验小学,第1张

2022年广州越秀公办小学招生问答

一、最近的录取是什么?

“就近入学”是指就近入学。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的若干意见》,学生住所与学校的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在此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学校分布和学生情况,统筹划分服务区域,统一分配学位。

二。学位安排有哪些具体措施?

以下情况学位安排措施:

(一)完整的不动产承租人

1.常住户口: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房产归适龄儿童父母(含父母双方)所有,由对口小学接收。

2.新租户:当年5月新生注册前购买现楼,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的一手房业主子女,由对口小学录取。报名日后购买且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符合接收条件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在本人实际居住地周边学校安排学位)。

3.二手房租户:已购买二手房且户均一致的业主子女(需提供房产证)。住宅单位原业主在全市正式登记时,如无子女在对口小学1-5年级就读,由对口小学录取;比如,住宅单位原业主在本市正式注册时有子女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4.小面积房产租户:截止2015年4月15日(含),适龄儿童家长通过购买或转让方式拥有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的独立房产,并实际居住其中,由对口小学接收。2015年4月15日后购买或转让拥有的独立房产,建筑面积小于30㎡(不含30㎡),为其唯一住所,由对口小学接收;适龄儿童父母有其他房产或其他居住地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二)财产不完全的家庭(指与学龄儿童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共有)

适龄儿童父母拥有的不完全房产是其在广州的唯一居住地,即在广州没有其他房产或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己买房、租房等。),而且家庭都一样,都是对口小学录取。适龄儿童父母有其他房产或其他居住地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3)与祖先生活在一起的家庭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的唯一住所(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买房、租房等。)是他们的祖先(直系亲属)。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和实际居住地都在这个爷爷奶奶家,由对口小学接收。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在祖父母家,但适龄儿童父母有其他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的,由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四)有非直系家庭成员的家庭

居住在适龄儿童非直系亲属的房产内,该居住地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无单位分房、购房或租房等。).户一致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5)租户

1.具有越秀户籍,父母为租户,在越秀区租房的适龄儿童:

(1)适龄子女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产权房,户一致且能提供相关租房凭据。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居住单位在越秀对口小学1-5年级无学生,是其在广州的唯一住所,由对口小学接收;适龄儿童家长在广州有其他房产或报名时在同一居住单位有对口小学1-5年级学生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适龄子女父母租住私房或非本单位所有的房屋,是其在广州的唯一住所。他们持有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由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具有广州市其他区(不含越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为承租人并在越秀区租房的,为其在广州市的唯一住所:

手续已完备(持有住建部门认定的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含4月30日),租赁期限至少至2024年4月30日(以登记备案截止时间为准)。同时,全市正式注册时,不再在越秀区小学注册本居住单位的子女。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需要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学位。

(六)集体住户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属于广州市越秀区集体户,实际居住在本区。集体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应当向实际居住地申请入学。学位安排措施视情况按上述1-5类执行。

(七)拆迁户

根据拆迁协议内容,由拆迁方提供或领取拆迁补助自行解决住所且实际居住在我区的暂住人口子女,可提供拆迁协议和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现住址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唯一居住地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符合统筹安排条件的学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实际居住地3公里以内的学校。

三。什么是空挂或立户?怎么处理?

以下四种人户分离情形属于空户或户:(1)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符;(2)户口空挂在永久拆迁的街巷、楼房上,已经安置的,如地铁、内环路、房地产开发的永久拆迁户;(3)将户口挂在办公楼、商店、宾馆、招待所等不符合居住条件的场所;(4)属于集体户口,把户口挂在亲戚朋友同事家里。对因主观原因造成家庭人户分离空挂或立的适龄儿童,家长应在报名前尽快将户口迁入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所在地,做到家庭一致,并在法定监护人(父母)实际居住地对口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因客观因素造成人户分离的,需提供不能迁户口的证明材料,在真实居住地对口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四。一个孩子就读对口小学,另外两个符合对口招生条件。可以入对口学校吗?

业主的两个孩子符合对口招生条件,也可以在对口小学入学。

五、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符合相关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按规定时间在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相关指引办理报名手续。详见《2022年越秀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且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于8月25日、26日(上午9: 00-11: 30,下午2: 30-5: 30)进行补充注册,由一名家长携带所需证明材料到越秀区教育局(地址:胡仙街62号越秀区少年宫大南校区)统一办理。

六。非广州市适龄儿童需要在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上报名吗?

不需要。广州市公立小学报名系统是为具有广州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的。

七。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非广州市适龄儿童、港澳居民子女如何报名入学?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名单》条件的非广州籍适龄儿童和符合《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实施细则》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相关指引办理报名手续。详见《2022年越秀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八。中重度特殊儿童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越秀区中重度特殊户籍儿童(含智障、自闭症、脑瘫等。)前年满6周岁的可在我区启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盲童和聋哑儿童应该上广州盲校和聋哑学校。因严重疾病无法上学的重病儿童,由我区启智学校提供上门送学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

九。可以提前入学吗?

小学招生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含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未满6周岁(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不属于当年招生范围。

十、延迟入学有可能吗?

根据《义务教育法》,已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的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如果您延迟了注册的到期时间,您应该立即注册。

以上内容根据《越秀区适龄儿童公办小学学位安排通知》整理,解释权归越秀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咨询电话:87783360,监督电话:8778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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