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年终结账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

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年终结账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第1张

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年终结账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20年12月29日起对外关闭,2021年1月第一个工作日恢复办理各项业务。2020年年终结账提示如下:

1.2020年12月24日暂停收款业务,独立交收业务正常;当日暂停异地转账业务。

2.2020年12月28日18:00停止柜台业务。

3.2020年12月28日19:30后,关闭手机app、办公网厅、个人网厅业务。

4.2020年12月30日暂停贷记卡扣款业务。

根据《关于继续做好全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管理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建〔2020〕2号),对12月31日以后的逾期还款,将作出处理并记入个人征信。为避免贷款逾期对个人征信的影响,请贷款工作者在12月28日前将还款金额存入还贷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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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37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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