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生育保险条例

大连生育保险条例,第1张

大连生育保险参保指南

处理条件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有雇工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

(注)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个人不能参加生育保险。

处理材料

1、《大连市用人单位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申报表》;

2.企业职工和个体经济组织职工的增(赶)减;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地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员工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鉴定表;

6.退休审批表。

处理流程

1、用人单位向社会劳动保险业务大厅申报申报材料;

2.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材料,盖章,审核通过后交回汇总表和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应于次月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缴纳;

处理地点

大连市普兰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市中心路一段53号

电话:0411-83185622

大连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连瓦房店市世纪广场1号

电话:0411-85615028

大连市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列表

办理时限和费用

手续费:免手续费。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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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32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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