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低保去哪里办理

呼和浩特低保去哪里办理,第1张

呼和浩特市办理低保需要什么材料

一次性申请材料通知书

为了使您在申请低保时少走弯路,请按照以下内容一次性准备好所需的全部材料。

1.户口本,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本人一寸照片两张。

3.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工资单或工资收款证明、单位劳动人事部门证明,加盖公章)。

3.家庭成员就业状况证明,包括用人单位工作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下岗证明或失业证等。

4.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参保证明,包括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和新农合。

5.家庭成员劳动能力证明:残疾证(二代残疾证)、疾病证明(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第一页、住院费用结算单),其他材料需加盖公章。

6.赡养、抚养(扶养)证明,包括离婚家庭子女收入的赡养、抚养(扶养)证明和子女抚养收入的相关材料。

7.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婚需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的,单亲家庭要填写婚姻状况承诺书,鳏夫要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9.如果有学校成员需要提供在校证明,学校必须加盖公章。

10.家庭成员现居住地证明。如果是租房,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协议(房主财产证明)和借款证明。

11.户口不一致的家庭成员需要提供人户分离证明。

12.农民问卷。

13.我填写家庭财产核实委托书。

提示

居民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请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下内容。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必须如实提供家庭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婚子女、配偶的家庭收入、财产(房屋、车辆、存款、有价证券、保险)、工商税务、民办非企业等与投资登记相关的信息,如实申报家庭成员是否有过或正在被拘留、羁押、涉毒等违法情况。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必须积极配合入户调查。不配合调查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的,视为放弃申请。申请人在提供相关材料时故意隐瞒、虚报、伪造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建立个人信用档案。不良信用记录会严重影响你以后生活的很多方面,比如就业、旅游、信用卡、贷款申请等。在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核中,个人信用记录被作为重要参考。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采取隐瞒、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还非法获得的救助资金、物资,并处非法获得的救助资金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呼和浩特市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暂行办法》,两年内不得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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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03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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