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高校来宁面试补贴证明

外地高校来宁面试补贴证明,第1张

外地高校毕业生来宁面试补贴操作办法(申请+审核+发放

南京市外地高校毕业生面试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操作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城市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保障南京市外地高校毕业生面试补贴的有序申请、审核和发放,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来南京就业创业,特制定本操作办法。

一、面试补贴申请

(一)申报条件

1.南京市非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海外留学)或尚未取得毕业证但已领取高校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应届大学生(含港澳台毕业生

2.应聘人员面试单位在我市注册的依法办理了职工社会保障保险登记手续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当申请人来南京且有真实有效的面试行为时,应显示为我市社保系统第一失业状态。申请人应在赖宁面试结束后的毕业年度内(含毕业年度)申请面试补贴。

(二)基本材料说明

1.应届毕业生指毕业当年毕业的学生,应届大学生指持有毕业当年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学生。后续审核法官毕业年限等等。申请人根据申请时的提示自行核实学籍/学历,学生上传清晰完整的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

注意:目前应用系统已连接Xuexin.com,请按照系统提示自行验证。(请在进入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前,尽量在“我的南京”APP大学生服务区核实自己的学历和学籍)

如果学籍验证成功:(1)毕业生无需上传Xuexin.com毕业证书及验证报告;(2)学生需上传完整清晰的学校盖章的《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无需上传Xuexin.com的验证报告..

如果学籍验证失败:(1)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学籍网上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2)申请人需要同时输入16个网上验证码进行审核(在Xuexin.com上申请验证时请尽量选择验证码有效期最长的,以免审核时网上验证码失效,影响审核结果)。

2.留学人员申请面试补贴时,根据留学人员毕业时间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的特殊性,申请面试补贴的时限可延长至次年年底。

3.南京大学内的外地校区(分校)属于申报范围,南京大学内的外地校区不属于申报范围(具体以教育部Xuexin.com显示的学校名称为准)。

4.面试证加盖面试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印章为有效。面试证的内容不允许擅自修改。

5.由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并取得特定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公司进行委托面试的,申请人除提供有效面试证明外,还应当上传由委托双方盖章的委托招聘确认书。如果只上传面试证明,则视为失败。

6.由取得特定用人单位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招聘面试的,除提供有效面试证明外,还应当上传由劳务派遣双方单位盖章的劳务派遣协议。如果只上传面试证明,则视为失败。

注:2021年3月1日起,全面启用“面试官”制度,取消纸质面试证。系统启用前的面试证明也可以提交。

(三)应用方法

申请人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智慧人会-面试补贴申报系统提交申请。

二。面试补贴审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实施面试补贴申请受理。市税务部门和市大数据管理部门应当在相关工作中相互配合,各司其职。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园区)人社部门对上月申请进行审核。审计结果可在举报平台查询。

(一)市人社部门审核的内容

1.市人社部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每月初第一个工作日将待审核的资料分发至各审核部门,并按照申请人面试单位的税务划分(非企业单位按报名划分)分发至各区人社部门进行核查。同时,还负责在申请人通过市人社信息系统申请面试补贴时,核对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情况,确认面试单位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2.区(园区)人社部门负责对市人社部门提供的本辖区申请人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市人社部门。具体审计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学籍/学历、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留学人员海外学历学位证书是否符合资助条件和申请期限。数据核查依托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Xuexin.com)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

(2)访谈证明内容是否被擅自修改。

(三)应聘人员面试单位属于本办法第一条第二款第(五)项、第(六)项所述人力资源公司或劳务派遣公司的,还应查验委托招聘确认书或劳务派遣协议。

(二)市税务部门的审核内容

市税务部门负责核查申请人面试单位的纳税区域(按注册地划分在宁埠和省属企业),比对申请人申请面试补贴时面试单位的纳税人状况(正常、异常、已注销),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市人社部门。

(三)市大数据管理部门的审核内容

市大数据管理部门负责在申请人申请面试补贴时,对比省市工商数据系统中面试单位的状态(续签、注销或撤销),并负责在“我的南京”APP申请平台上对接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每月提供各部门采集的真实有效的申请信息。确保申报系统的正常运行,并根据需求及时优化系统功能。

三。面试补贴标准及发放

1.补贴标准为一次性1000元/人

2.面试补贴从审批通过当月起计算发放。各区(园区)人社部门在计算发放的当月(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月底前将补贴发放到申请人“我的南京”手机APP电子钱包“南京银行-零钱”账户。

3.面试补贴费用由市、区(园区)共同承担,其中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由市财政承担30%,区财政承担70%;其他区(园区)由市财政承担50%,区(园区)财政承担50%。江北新区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4.市人社部门汇总各部门、各区(园区)审核结果,通过申报平台及时发布。各区(园区)可自行公示审核结果。市、区(园区)财政部门应及时对补贴资金做出预算安排,并协助人社部门做好补贴工作。

5.各区(园区)人社部门应于每月末及时向市人社部门反馈实际发放人数和金额。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补贴的审核。

相关部门应根据政策加强面试补贴的审核监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对各阶段审核结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建立专项审计机制。

各区(园区)需设立专门岗位进行数据对接和咨询服务。因数据平台判断失误、工作人员审核失误等原因需要修改、补发、停止或收回补贴审核结果的,相关部门应当向市人社部门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经市人社部门批准后作出相应处理,并记入补贴管理系统。

(3)加强面试补贴的日常监管。

各区(园区)要建立定期检查机制,检查已缴纳面试补贴人员信息是否有误,面试行为是否属实,有无弄虚作假、骗取或套取财政资金等情况。每季度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市人社部门留存。申请人、用人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等存在虚报冒领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一经查实,取消享受政策资格。情节严重的,纳入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必要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本办法由市人社、财政、税务、大数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工作职责和内容。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各区人社局联系地址及电话

南京市外地高校毕业生面试补贴审批流程图

面试二维码

1.先打开“我的南京”手机APP,登录后点击“大学生服务区”;

2.找到“面试补贴”,点击进入;

3.点击“生成面试二维码”,交给面试官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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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00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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