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小升初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小升初,第1张

2022呼和浩特赛罕区小升初政策(附招生程序及要求)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2022年小学到初中入学实施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的通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小学升初中工作,促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落实以德育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巩固和促进义务教育减负提质,规范发展民办义务教育,完善公平招生长效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建设“学习型”城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坚持公办和民办同步招生的原则。

(5)坚持划片招生、保持相对稳定和适度调剂的原则。

三。注册目标

招生对象为具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具有赛罕区小学学籍并实际就读于其就读学校的小学毕业生。

(二)具有赛罕区户籍,在四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四。注册方法

(1)公立初中

采取电脑派位或九年一贯制对口教育的形式。

(2)私立初中

采取网上录取或者九年一贯制升学。志愿报考人数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招生计划的100%。志愿报名人数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在志愿填报截止后直接录取。民办初中原则上只允许在赛罕区内招生,严禁在赛罕区外招生。具备寄宿制条件的民办学校,确需超范围招生的,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可适当扩大范围,但不得跨盟市或跨省招生。民办初中招生简章应报区教育局教育股审批,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呼和浩特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发布。

(3)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要求

1.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招生计划的30%分配到各县区,按人口比例招收各少数民族学生。我区从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选拔少数民族毕业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计算机随机录取;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在志愿填报截止后直接录取。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电脑派位或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到小学参加电脑派位或随机录取。

2.呼和浩特民族实验学校小学毕业生,截止2022年8月31日在赛罕区有常住户口满3年(至少与父母一方在同一户口本),父母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在该校就读满3年,报考人数未超过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生计划。网上报名截止后直接录取;超过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生计划的,可通过电脑派位升入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或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通过电脑派位升入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或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有意愿到其他初中就读的,可先向小学提出申请,再通过电脑派位填报志愿,向区教育局申报,通过申请脑派位或随机录取的方式入学。

3.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初一年级招生10个班,其中6个班全部用国家通用语言授课,4个班用民族语言授课,按照属地原则通过电脑派位招生。

五、报名程序

(1)资格审查和信息收集(5月1日前)

1.资格审查。具有赛罕区小学学籍且实际就读于其就读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由小学在4月22日前审核;已在赛罕区注册、在市内四区外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请于4月20日前到赛罕区教育局教育股完成材料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小学毕业生。可参加赛罕区公办学校电脑派位或民办学校随机录取。

2.信息收集和确认。6月10日前,监护人登录“呼和浩特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信息采集确认,设置密码,确保个人基本信真实准确,并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未在规定时间采集个人信息的学生,视为在当地无招生需求。

(二)填报志愿(6月13日-20日)

1.填志愿。通过资格审查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13日8: 00至18:00登录“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公办或民办初中志愿填报。

2.信息确认。志愿填报截止时间(6月20日18:00)后,登录“呼和浩特招生考试信息网”,点击“2022年小升初志愿信息确认表”红色窗口,进入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网报服务平台。输入报名序号、姓名、密码、验证码进入个人网报志愿信息确认表页面,点击页面右下方的“打印”按钮。打印《呼和浩特市2022年小升初志愿信息确认表》,核对信息,签字确认,交回小学。在赛罕区教育局就读的学生(即分散生)请将表格交回教育局教育股(赛罕楼606室)。

凡具有呼和浩特市四区户籍(随法定监护人落户满一年)且具有赛罕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可选择本区公办学校或赛罕区民办学校就读,但不能同时填报:非本市四区户籍但具有赛罕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可选择赛罕区民办学校就读。

(三)电脑派位、随机录取(6月23日)

市内四区召开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和民办学校随机录取统一现场会。届时将邀请NPC人大代表、CPPCC委员、纪检部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新闻媒体、公证处等参与并全程监督。经电脑派位及随机取录后,工作人员会将取录结果复制成光碟,经教育单位批准后发放至各学校。

(4)总体安排(6月28日-7月5日)

未被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一律用剩余学位安排到赛罕区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参加统筹安排的学生需于6月28日晚8: 00至6月30日晚18:00在网上填写申请表,7月5日进行电脑派位和电脑随机录取。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分配学位。录取学校负责将录取通知书送达原小学,分散的学生自己到录取学校领取通知书。统筹安排后,所有被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新生在办理入学注册时,应携带已毕业小学盖章的《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呼和浩特市2022年初中登记表》。

(5)“阳光分班”安排(开学前两周内)

“阳光分班”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学校参与实施。安置将在开学前两周内完成。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核定参加阳光分班的学生名单,确保所有学生参加“阳光分班”,同时随机分配班主任和辅助教师。

(6)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登录“呼和浩特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7)特殊说明

1.凡在市区公办、民办初中按日通过同步电脑派位或随机录取方式(含第二次统筹安排入学和对口入学九年制)连续三年在被录取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参加2025年中考时,均可获得“单独录取”资格。

2.2022年具有赛罕区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随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为户主)在呼和浩特市四区落户,落户时间至2021年8月31日。

3.2022年,已在赛罕区户籍、在市内四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即散生),随法定监护人(且法定监护人为户主)购房落户。购房落户时间到2021年8月31日,才可以按照住校生参加分配。在规定时间内到赛罕区教育局,提供户口本、法定监护人财产信息、学籍证明(加盖学校公章)进行资格审查。

4.2023年已在赛罕区注册学籍且在市内四区注册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随其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为户主)落户,至2022年8月31日止。随法定监护人在外祖父母户籍出生并落户的,必须符合无迁移记录要求:集体户、租房的人或挂户的人,可选择填报赛罕区民办学校或等待二次统筹(二次统筹可选择/[/K0)。

5.2023年,已在赛罕区户籍、在市内四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即散居学生),随其法定监护人买房落户(居住)。法定监护人必须是户主,购房落户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才可以按照现居住地参与分配。在规定时间内到赛罕区教育局,提供户口本、法定监护人财产信息、学籍证明(加盖学校公章)进行资格审查。

六。注册要求

(一)规范招生行为。

各学校必须根据办学条件和招生规模制定招生计划,不得提前招生、“掐顶”招生、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虚假宣传招生。要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价指标,严格控制班级规模,坚决防止55人以上“大班额”,严禁未经批准跨县、盟、省、市等各类违规招生行为。

(二)规范收费行为。

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民办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和收费公示制度。

(三)保证子女入学。

坚持“两为主、两进”的原则,落实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统筹相对就近的就近入学,确保“应尽尽尽”。

(四)落实学校辍学控制责任。

进一步完善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完善辍学治理工作方案,按照边缘贫困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扶贫不稳定户三类建立工作台账,完善跟踪监测机制,依法保障受教育权利。

(五)落实国家生育政策。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计算机随机录取和“阳光安置”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双绑定”计算机随机录取和“阳光安置”。因被录取学生自愿放弃而获得的学位空的金额,允许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各类有利害关系的优抚对象的子女和其兄弟姐妹已在读的第二、第三个子女中,在一定时期内进行补充。

(六)落实优惠政策。

烈士子女、符合优惠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烈和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符合优惠条件的其他人员子女,按优惠政策和程序入学。

(七)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安排普通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就近安排义务教育;对中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其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对需要特殊照顾且不具备就学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当地学校应当制定居家教育方案,安排居家教育,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七。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校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根据招生工作要求,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执行教育部“十个严禁”,自治区教育厅要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要求,切实维护招生严肃性。

(2)加强宣传服务。

学校要为家长和学生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切实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要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监督问责。

电脑派位、随机录取、“阳光派位”过程公开、阳光、透明,并邀请NPC人大代表、CPPCC委员、纪检部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新闻媒体、公证处等全程参与和监督。对违规招生的公办学校,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对非法招生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471-6651037

附件:赛罕区2022年小学到初中入学时间表

1.资格审查及个人信息采集:5月1日前。

2.志愿填报及信息确认:6月13日-20日。

3.电脑派位随机录取:6月23日

4.第二统筹安排:6月28日-6月30日,填报志愿;7月5日,电脑派位,电脑随机录取。

5.阳光安置:开学前两周内。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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