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在每个国家都有发生,有很多十恶不赦的罪犯犯下了严重的罪行却得到了法律的空而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历史上韩国发生过一起十恶不赦的案件,最后被拍成了电影。
2008年韩国安山市,一名男子经过教堂大门时,听到一名女孩微弱的呼救声。他循着呼救声找到了那个女孩。现场的一幕让他震惊。一个看起来只有10岁的女孩倒在血泊中,满身是伤。他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警察和法医前来检查,女孩伤势严重。她的大肠和小肠大部分暴露在外界,这些器官由于暴露时间太长而坏死。女孩的私处也受到了很大的损伤,骨盆骨折,腹部严重受伤,脸部因殴打而肿胀,还有严重的咬伤。
女孩父亲接到警方通知时,根本认不出女孩。最终,女孩在医生的抢救下活了下来,但她不得不依靠尿袋度过余生。女孩遭受了哪些残酷的事情?事实上,这个案子被韩国翻拍成了著名的电影《素媛》。接下来,为了保护受害者49363.com的隐私,我将在电影中以苏媛的名字来讲述这个案件。
苏媛的父亲是一名普通工人,母亲是全职主妇。因为上学的地方离家不远,所以她总是一个人上学。但就在那一天,苏媛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天下雨了。苏媛8点多一个人撑着伞去上学,但是当她经过教堂的时候,一个穿着邋遢,喝得醉醺醺的男人出现在苏媛面前。这个男人把秀媛带到教堂的厕所,在那里对她实施了暴行。
素媛拼命呼救,却没有人听到她的呼救声。男子暴力行为结束后,清理了现场留下的细纹。为了清理残留在里面的体液,男方竟然动用了厕所疏通器,这也是素媛大肠小肠流出体外的原因。
警方后来搜查现场时,发现了嫌疑嫌疑人的指纹,以及一条带血的裤子和运动鞋。经过比对,他们发现这些物品是赵斗春的。警方随即将其抓获,赵斗春承认球鞋和裤子是自己的。我以为案子到现在都一帆风顺,赵斗春却说前几天丢了鞋和裤子。这个时候只有一个办法能让凶手招供,那就是让秀媛指认他。在法庭上,苏媛再次被曝出这个伤疤,但韩国刑法明确规定最高有期徒刑15年。即使所有人证物证都有,他最多也只能判15年有期徒刑。
但是这个魔鬼提出了另一个反对意见。他说他当时喝醉了,不记得做过这些事。如果我真的做了这么残忍的事情,那么法官可以阉了我。他为什么说他喝醉了?那是因为当时韩国有法律规定,醉酒是一种精神障碍,如果犯人有精神障碍,可以减刑。最终,赵斗春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但这一判决引起了韩国民众的不满。这样的恶魔被判12年,任何人都无法接受。
虽然人不能接受,但也不能改变最后的结局。但在2013年,它被拍成了电影《苏媛》,让人们再次关注起这个案子。这引起了公众的不满。迫于压力,青瓦台于2017年12月6日召开记者会,称赵斗春出狱后将让他再戴7年脚镣。即使到了这个时候,赵斗春的妻子还在为他说话,说他是个好人。这几年,无论苏源搬了多少次家,赵斗春的家离他们家都不到一公里,让人深思。2020年12月13日,他将出狱。希望这样的恶魔能尽快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