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7月,全中国有(省级以下行政区划统计不含港澳台):
1.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34个(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2.二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333个(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
3.三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2844个(963个市辖区、375个县级市、1335个县、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1个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