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等学校,简称“高普”,是在教育部或升级教育行政部门(含自治区、直辖市)主管下实施高等教育的学校;
2.高等职业教育,简称“高职”,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发展的一种类型,包括高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
3.技工学校,简称“技校”,隶属于人社部门和劳动部门主管,颁发技术证书、技校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层次分为:中等技术学校、高级技术学校、储备技师和技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