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主要内容 马关条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根据条约规定,中国向日本割让辽东半岛(三重干预后失败)、台湾省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并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中国还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设厂。
签约日期: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政府与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3月23日)在日本下关(今山口县下关)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最初叫《马关新约》,日本叫《马关条约》或《日清和约》。《马关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日甲午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是李鸿章和李,日方全权代表是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
历史影响:
《马关条约》是继《南京条约》之后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帝国主义国家通过援引片面最惠国待遇,获得了《马关条约》中中国授予日本的除割让土地赔偿以外的所有特权。它给近代中国社会带来了严重危害,极大地加速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进程,加深了民族危机。
1.台湾省等大片领土的割让,进一步破坏了中国主权的完整,刺激了外国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进一步加深了民族危机。而且在台湾省和大陆之间造成了不可弥补的鸿沟,这种鸿沟一直留到今天。
2.巨额赔款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同时加速了日本军国主义的发展。所以清朝大量借外债,导致列强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
3.通商口岸的开放使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得以深入中国大陆。
4.允许在中国投资办厂。其他列强引用“利益共享”条款,争相在中国设厂,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同时也反映了大国对中国经济侵略从商品输出到资本输出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