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赫六法分别指的是什么 谢赫六法包括什么
六大谢赫法指的是六个方面:传神符、定骨笔、物的象形表示、带类着色、商位、传写。六晒法出自唐代艺术理论家张彦远,“昔谢说,作画有六法:一为传神,二为用笔骨法,三为象形物象,四为分类着色,五为商位,六为转仿。”
六谢赫法是中国古代艺术作品的标准和重要的美学原则,它起源于南齐谢赫的《绘画》一书。
宋代美术史家郭说,“六法之精,万古长存”,成为中国古代美术理论从南朝到近代最稳定、最包容的原则之一。
“气韵生动”是指作品及其所描绘的形象具有生动的气质和魅力,富有生命力。“用笔骨法”是指所谓骨法及其密切相关的笔法。“物体象形”是指画家的描绘要与反映的物体相似。“用类着色”就是着色。“商位”指的是绘画的构图。“传记书法”是指临摹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