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交涉,要求重新处理的行为。也是公民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方式,具有法律效力。
2.上诉分两种。一种是当事人或者其他有关公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时,请求法院或者检察机关依法重新处理;二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政党、社团成员对处分不服时,向原机关、组织或者上级机关、组织提出自己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