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在清朝以前被称为南直隶。
2.明代属南直隶,安徽属庐州府(合肥)、凤阳府、安庆府、太平府、池州府、宁国府、徽州府、徐州府、滁州府、贺州府、广德府。
3.清初,南明被灭,南京被废,南京原辖地区改为江南省。康熙六年(1667年),江南省分为江苏(含上海)、安徽两省,安徽省(巡抚衙门驻安庆)下辖泸州府(今合肥)、安庆府、徽州府、宁国府、池州府、太平府、凤阳府、徐州府。这是安徽建省的开始。以安庆、徽州首字命名,简称“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