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通判和推官

明朝的通判和推官,第1张

明朝推官是什么官(明朝推事是什么官职?)

1.推官是一个古老的官名。唐初有一员节度使、观察使、团训使、辩护使、接见处置使,仅次于法官、秘书,主管狱讼。五代沿袭唐制。

2.宋代,三司以下各部各有一员,负责各案的公务;开福有左右厅,各有一名法官,每日轮流审理案件。临安府设科长1名,观察官1名。还有节日,在各州幕岗观察推官。到了晋代,推官开始官至地方官,品阶从六品或正七品。

3.元朝还设立了总政府和府衙来管理监狱。

4.明朝是各府二品官,顺天府、应天府的官员隶属于六品,其他各府的官员是七品官,掌管刑名、褒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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