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登为郡守的文言文翻译 田登作郡原文
天等是警察局长。天等是警察局长。他因为别人说了他的名字而生气。说他名字的一定要鞭打,所以全县人都用“火”来指“灯”。正好赶上元宵节,官方在集市上贴出告示,说:“我县按惯例放三天火。”“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这句谚语就是出自这个事件。
天等为郡守的文言文
田登是郡守,一怒之下,必触其名,违者杀之。所有国家都称“灯”为“火”。上元点灯时,官至城中揭榜,曰:“州府依法放火烧三日。”俗话说“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摘自《古今谈古》)
注意事项:
①郡:郡太守。
(2)chρ:用鞭子、棍子或木板抽打。
(3)价值:满足,满足。
(4)这个:源于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