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去向派遣和非派遣的区别 毕业生派遣和非派遣的区别
“派遣”和“非派遣”在毕业去向上的区别:“派遣”是指有接收档案的地方,“非派遣”是指没有接收档案的地方。“派遣”包括:派遣到就业单位、派遣到人才中心、派遣回生源地;派遣不包括以下情况:无三方协议、无正式劳动合同、无灵活就业协议、无人事代理申请、无派遣回生源地申请。
派遣毕业生和非派遣毕业生的区别
派遣可以分为派遣到用工单位,派遣到人才中心,派遣回学生原籍,都是正式派遣的形式。
1.派遣到用工单位的包括:①正式职工,人事档案由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保管;②正式职工按签约单位要求办理登记派遣手续(一般派遣到单位所在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人事档案由人才中心保管)。硕士学位项目送签订协议所在地的市教育局。
2.派遣到人才中心(人事代理)。指①已签订三方协议,但非正式在编的人员;②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③签订灵活就业协议;注册后可以计算工龄。毕业生应到河南人才中心报到,人才中心有人事档案。机关人事档案保管费60元/人/年。跨省市申请人事代理的,由毕业生本人持接收方人才中心出具的证明提出申请,并明确备注。
3.派遣回学生来的地方(个别可能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指①已签订三方协议,但非正式在编的人员;②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③签订灵活就业协议。非师范毕业生报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师范毕业生到市教育局报到。全县(巩义、兰考、汝州、滑县、长垣、邓州、永城、固始、、新蔡、襄城,共11个)可直接派遣到县人才交流中心或教育局。
4.非派遣。指①未签订三方协议;②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③未签订灵活就业协议;④不申请人事代理;⑤没有申请被遣送回原籍。个别毕业生不能办理派遣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