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愿入党申请书: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并上交。入党申请人在党代表的指导下填写入党申请书。
2.参加党校培训:主动要求入党的团员青年可以参加党校培训。通过党校培训,端正入党动机,提高理论基础。
3.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积极入党的同志,每三个月要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每个时期对党的中心任务或号召的态度。从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献中获得的启蒙教育和经验。个人利益与国家和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的认知和态度。当前思想状况、工作状况、学习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其他需要向党组织报告的问题。
4.推荐优秀组织;党校毕业,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组织负责人会推荐你。被推荐的学生填写推荐表,经党支部批准、公示后,成为普通党员。党支部指定专门的联系人(一至两名专职党员)对他们进行培训和检查。
5.进入考察期:一般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六个月后,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可指定为骨干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和重点培养对象应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被确定为六个月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经党支部会议讨论(党支部书记填写《重点培养对象发展前调查表》),报党委副书记审核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即发展对象),并予以公示。
6.政审:被批准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对其进行政审,包括外调、群众考察等。转出国:转出国时,审查直系亲属的政治情况和与发展对象有密切联系的主要社会关系。群众调查:开展群众调查时,党支部派1至2名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建重点培养对象的反映,并编写会议纪要;一般论坛党外人士不少于8人。不足8人的,分会应当说明。座谈会结束后,需要这八位党外人士的签名。
7.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将党建重点培养对象的所有资料提交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要在党代表指导下用钢笔填写《入党志愿书》,并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8.召开支部大会: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介绍人介绍情况,党代表介绍情况,发展对象谈认识决心。会议表决并作出决议,分会负责人作总结。总会讨论后,支部书记填写支部决议,交给上级党组织。
9.组织对话。谈话前,组织者要对支部提交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核,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谈话结束后,及时、如实地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被谈话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