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的法定代表人制度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
2.1979年颁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1983年颁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合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3.《民法通则》颁布后,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广泛存在关于“法定代理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