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对有两种基本形式:字面借对和谐音借对。所谓字面借用,就是直接在对偶中借用字面意思,也就是字面本义。例如:
回到你的参观塔,但没有迹象的迹象;冠剑如命,正值壮年。(文的苏武庙)
《一笔账》中“甲”的本义是天干。甲帐是指汉武帝制定的帐幔,按天干排序,如甲、乙、丙,“丁”的本义是指成年男子,称为壮丁。这里却借用了“定”(天干一)的字面意思,所以可以对应“一”字。另一个例子是:
竹叶对人无分,菊花永不开。(杜甫九天五首(上))
梦蝶里,家在千里之外,杜鹃花在上个月的深夜。(崔途《游记》)
债务随处可见,人生自古少有。(杜甫《曲江渡酒(二))
第一对是文字对。其中“竹叶”其实是酒的名称,字面意思是“竹叶”,所以可以对应“菊花”。在第二对中,“杜鹃”其实是一个花名,借用其字面意思与“蝴蝶”相对应。第三对也是字面对。其中“求常”是假借其古义(本义):八尺为一寻,二寻为一常。都含有数词,所以“普通”可以对应数词“七十”。
古诗词句子中这样的例子并不常见,是一种特殊的对仗手法,我们可以在阅读中逐渐理解并尝试运用。
谐音对仗是诗歌对仗中的一种特殊手法,即利用汉字同音字多的特殊属性,在发音上形成“公对”的假象,以丰富诗歌的表达。让我们来看一些例子。
张子荣《遇见孟浩然》诗:“柏酒倒瓶,灯放出九朵花”。句中的“柏”字与“百”谐音,与底线的“九”字正好相反,形成数对。
梁毅《雕花圈离尘》诗云:“天高凤凰高,风低鸿宾塞”。诗中的“主”字与“主”字谐音,正好与底线的“客”字形成一个工作对。
诗歌中的这种现象绝非偶然,而是作者有意运用谐音手法,使诗句对偶中的词语与读者的谐音产生联想,形成一对读音。历代诗人都经常使用这种方法。我们来举几个例子。
刘禹锡《楼氏之明》云:“谈笑间有秀才,交往无”,用“红”作“红”与“白”相对。杜甫《哭李长时》诗:“二次寻信,唤子验诗”,借“第”字为“兄”,与“子”相对。东坡的“童音,戴绵黄阙”意为“子”字,与黄相反。沈括说,“自之窘,赤子之离”,不仅是“迟”对“朱”,“野”对“子”,“拙”和“位移”都是动物对鸟类的称呼。再比如“一个厨子有一个鸡黍,一个幼童摘杨梅”,“阳”字就是借用了“阳”字。《萤火雪杂记》载有一首外省诗:“白发人不忧外事,六时可听醉话”,“六”作“青”字。《东门种瓜》诗:“绿门无外事,事业靠脚”,借“脚”字为“红”字。吕典的《李恊补尚书表》中说:“六言止,试称第二次;b”和“六”也是互相借用的。
“谐音对仗”是一种难度较大的对仗手法,需要作者对语言和文字的娴熟驾驭,初学者慎用。否则很可能陷入“画虎不成反狗”的尴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