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建筑物地下室(不含地下室)以下设置娱乐场所。由于娱乐场所是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地下二层及以下人员无法快速逃生。
首层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的宽度应符合相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二层地下室空以下的地方空气流通不畅,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员窒息,所以地下室以下不允许设置歌舞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