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最轻判多久
什么是非法拘禁 01
非法拘禁是指以捆绑、禁闭、强制拘留等非法手段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的犯罪行为。
特征 01
非法拘禁不构成犯罪,是否构成犯罪根据情节轻重判断。
司法机关因某些客观因素错误逮捕犯罪嫌疑人,拘留不构成犯罪。
02
非法拘禁罪的对象包括潜在的具有意志能力的人,如幼儿、醉酒者、熟睡者等。
但是,不应该包括没有能力按照自己的意志控制自己活动的人,比如婴儿、重性精神病人等。
判罪 01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殴打、侮辱他人的,从重处罚。
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特别提示
守法,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