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港澳通行证需要在出入境受理点办理,沈阳市一共有11处,但是能够办理全市户籍港澳台通行证的仅有7处,工作时间为国家规定工作时间,周末无休,也可办理。
具体时间为周一到周日,8:30—17:30,午间12:00—14:00休息。
1、 和平分局,和平区哈尔滨路58号(沈阳市肛肠医院东100米),电话82562076,周末可办理。
2、大东分局,大东区东北大马路104号(大东行政审批大厅),电话88565121,周末可办理。
3、大东分局,大东区东北大马路104号(大东行政审批大厅),电话88565121,周末可办理。
4、浑南分局,浑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银卡东路8号),电话23118703,周末可办理。
5、苏家屯分局,苏家屯桂花街118号苏家屯区行政审批大厅二楼,电话89830307,周末可办理。
6、沈北分局,沈北新区新城子街贵州路50号综合服务中心三楼,电话89862490,周末可办理。
7、于洪分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61号,电话25832887,周末可办理。
扩展资料:
申请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沈阳、大连居民)
(一)首次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
首次申请,除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外,其他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
2、申请手续
(1)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
(3)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5)公安机关信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办证时限
1、受理之日起11个工作日
2、确有特殊情况急需赴港澳的,提供相应证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急件优先办理。
(三)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二次有效签注40元/件
参考资料:
公民办理出境指南—辽宁公安出入境政务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百度百科
沈阳市设立城区出入境证件受理点的公告:辽宁公安出入境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