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卓信和香港卓越的区别

法国的国旗2023-05-14  27

两家不同的公司。

1、卓越(中高香港)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贝黎(中国香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一家以从事无法归类的组织机构为主的企业。

2、中国香港卓信医疗化验所有限公司,2017年10月27日成立于中国香港,主要提供基因检测服务。

1. 是正品,纠正是“卓悦”不是“卓越”

2. 卓悦有很多分店,几乎是香港最著名的化妆品经销商,有很多不同品牌的化妆品,品种多,类型全,价格优惠,有些比在名牌专卖店还便宜

3. SASA也不错

香港卓越亚洲(亮碧思)已被中国警方认定为传销并抓捕。以下为新闻报道:

2017年3月4日,姜女士等人到福田派出所报案称,被一名叫“大冬”的男子以参加香港亮碧思活动为由骗取了个人财产若干。随后,同样的警情陆续而来,牵涉到“大冬”的不在少数。

据警方介绍,这些受害者大多经亲朋好友介绍,以前往香港考察进出口生意或从事代购为名,缴纳上千元费用与他们一同赴港。在香港期间,他们了解亮碧思出品的奶粉、红酒、精油灯产品,见因销售亮碧思产品而“发达”的经销商,还不时受到上课洗脑和亲朋好友劝说。在完成三四天以销售产品为目标的课程后,受害人被说服缴纳上万元费用成为亮碧思的经销商。

在港期间,中间人随时随地盯着客户,同吃同睡,主动聊天,让客户一刻静不下来,头脑始终处在被轮番轰炸状态。而所谓的“上课”并未涉及产品,大多只是一些成功学的内容,而且对于客户提出的诸多疑虑,他们也准备好一套完善的说辞,随时应对,让不少客户最后下决心“投资”。

“亮碧思在香港合法注册了公司,使用豪车接送‘考察者’赴港”,警方介绍,这很容易让人产生错觉,认为做这个生意很赚钱。

接报后,福田警方经侦部门迅速介入,联合福田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并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第一时间将“大冬”等12名犯罪嫌疑人陆续抓获。随后,福田警方经侦部门联合福田、沙头、景田、天安、福保等五个派出所,最终将“大冬”团伙的另外13人抓获。

警方现已查明:香港亮碧思公司在内地以直销公司产品名义发展销售网络,并根据参加者投入资金金额和拉人头发展下线人数,来决定在公司内的级别及获得该公司规定的返利、提成。

据悉,亮碧思拉人入伙采用联谊、邀约模式。中间人将物色目标对准一些感情、事业、家庭受过挫折,或不甘于现状,希望快速致富的人。通过对其形象、气质进行改造后,主动关心,让对方感受温暖和安全感,再收集对方的家庭、职业、理想等个人信息,随即开始下手。

“亮碧思”将“经销商”逐级分为爵士、伯爵、准侯、侯爵、公爵、勋爵、尊爵等级别。受害人在投入几千元成为“爵士”后,如不满足现状,需要再介绍5人入会晋升成“准侯”,每人会费5万元。

警方在办案中发现,只有较少人是通过发展足够数量的会员晋升的,大部分人是靠自己同时购买几个“大单”得以晋升。不少受害者向亲朋好友借钱,一次性投入几十万元。直到资金窟窿无法填补时才意识到情况不对,但投资已经血本无归。

加入亮碧思七年,“大冬”不仅没有发家致富,反而债台高筑无法自拔。据他供述,亮碧思在内地成为传销的代名词后,一直以其他名义组建了多个公司和团队,当有受害人赴港上课时,便由其他团队与之接触,而“亮碧思”只是他们从事贸易所销售的产品品牌。

不过,这些团队也一直在变更名称,其中包括SPN(又名BV、APEX)、明升(又名Francine)、THY(又名诗贝朗)以及SGB,这些分支团队遍布内地各省市。

“大冬”(男,35岁,深圳户籍)目前为亮碧思深圳团队C组的领导者,公爵级别。据警方介绍,“大冬”此前在华强北经营电子元器件,2010年加入亮碧思,2013年开始领导自己的团队,发展下线。为了区别于其他的团队,“大冬”在香港注册了多家公司,并以在港所注册公司的名义开始发展自己的团队。

虽然“大冬”看似衣着光鲜、事业有成,但实际上,那不过是为了拉人入伙刻意制造的假象。由于前期靠大量借钱加入亮碧思团队,“大冬”后期只能不断拉亲朋好友入伙“拆东墙补西墙”。从2017年3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该案涉案的25人全部被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初步估算涉案金额高达2亿元。

扩展资料:

以拉人头销售方式发展下线,并带到香港总部“洗脑”,再返回内地多省市把更多人拉下水。以黄某娣、叶某初、杨某鹄3人为首的传销团伙在湖南、广东等地组织领导2万余人以销售“亮碧思”相关产品为幌子从事传销犯罪活动,涉案金额达10亿余元。

一家名为亮碧思集团的公司以香港为据点,打着贸易、投资的旗号,引诱大陆居民跨境前往香港参与从事传销活动。出入豪车接送,来往入住五星级酒店。炫富式的接待方式加上“投资5万元,4个月回本,两年成百万富翁”的诱人口号,这个传销团伙从湖南、广东等地吸引来总数达2万余人的下线组织,涉案金额10亿余元。

与普通禁锢人身自由的传销不同。只要是有意向进行投资的新人,“亮碧思”都会组织他们去香港的荃湾广场写字楼进行参观学习,并用奔驰豪车接送,安排入住高档酒店。繁华的商业广场,大气的企业规模,周到的接待服务,简单的获利途径,都让那些想“一夜致富”的人们如入梦境。传销人员一步步将这些新人拉入“亮碧思”的“海市蜃楼”。

为了控制管理庞大的传销团队,以黄某娣、叶某初、杨某鹄三人为首,于2010年成立了“THY”传销团队,这支团队包含各有几十人的“胜利光辉”、“梦想成真”等传销团队分支。“THY”传销团队成立之初,由黄某娣、杨某鹄、叶某初等人筹集了资金,用于在香港租用讲课场地及在香港给新人垫付酒店费用等开支。

团队每月召开公爵级别会议,主要内容是管理团队及“出单”计划并制定每月行程表,还以公爵为单位组织下线缴纳学习费用,传销成员则通过发展下线按照公司制度从公司获取人头费。整个“出单”流程由团队传销人员各司其责。

办案人员调查显示,“亮碧思”自2003年起就开始在内地以直销公司产品的名义发展销售网络,并根据投入资金金额和发展网络下线人数决定在公司的级别以获取“人头费”。

伯爵、侯爵、公爵、勋爵、尊爵……原本封建分封制下的爵位制度被套用在了这个团伙的内部等级上。如果要获得“爵位”或“晋级”,需向公司缴纳一定额度的费用,并持续拉来下线。

“‘亮碧思’名义上的盈利模式是销售公司产品获利,但实际是通过上线发展下线,下线再发展下下线的‘拉人头’方式获利。”办案人员表示,这个团伙内部有着严格的“金字塔”式的层级管理模式,所有的上线只能管理自己的下线。

被告人黄某娣与其下线叶某初、杨某鹄、李某等人运用以拉人头销售方式发展下线,并带到香港总部“洗脑”的传销手段在香港、澳门、珠海等地先后发展了30多人成为“亮碧思”传销组织的骨干成员,在湖南、广东、江西、湖北、广西、安徽、黑龙江、香港、澳门等地组织领导20000余人以销售“亮碧思”的相关产品为幌子从事传销犯罪活动,涉案金额达10亿余元。

2013年3月5日,受害人马先生向宁乡县公安局报警。经过近10个月的时间,辗转多省、市搜集采集人证物证,宁乡县公安局最终将黄某娣、叶某初、杨某鹄、周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该案经宁乡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在宁乡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结果:

因犯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罪,“亮碧思”主要成员黄某娣、叶某初、刘某霞、杨某鹄等18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其中,“亮碧思”高层管理人员,被告黄某娣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叶某初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杨某鹄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深圳警方破获亮碧思传销案

参考资料来源:红网-“亮碧思”传销案开审 18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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