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南站停车费收费标准为:停放1小以内(含1小时)不收取停车费;停放1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含4小时)的,每辆车每次收取停车费5元;停放4小时以上,14小时以内(含14小时)的,每辆车每次收取停车费15元;
停放14小时以上,18小时以内(含18小时)的,每辆车每次收取停车费20元;停放18小时以上,24个小时以内(含24小时)的,每辆车每次收取停车费30元。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超过部分按50元/24小时(含24小时)的收费标准累计计算。
扩展资料:
去嘉兴南站停车场停车,进场取卡、出场交卡。5月10日起,初步改造完成后的4个停车场启用新的停车收费系统,进去是识别车牌号进场,在车辆出场时,可以用现金也可以用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费。
改造后的4个停车场,总共停车位有1400个左右。在双休日或节假日,停车场基本是饱和的。工作日的话,停放的车辆也占据了停车场的90%左右。
参考资料来源:嘉兴市政府——关于嘉兴高铁南站交通枢纽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批复
1、登录上海停车APP,首页选择“停车缴费”;
2、点击“缴费”功能-道路停车,选择需要缴费的车牌,点击查询;
3、在列表中显示当前车辆的道路欠费信息,点击缴费按钮;
4、停车信息页面确认缴费信息后,点击立即支付;
5、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公共支付平台完成停车缴费;
6、点击票据功能查看可开具票据。未注册用户,选择道路票据扫码扫描道路停车缴费通知单上的二维码,查看可开票据;
7、确认票据信息后,输入验证码,根据需求选择“下载票据”或“发送票据至邮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