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中途有2个小时的午餐及休息时间。一般情况下,周末双休,节假日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节假日安排通知为准,但有特殊执勤任务的部门除外(如高速执法等部门)。
同时,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会在夜间、周末及节假日安排在编员工轮流值班;在工作未完成、遇重大紧急任务情况下,会有加班任务。
扩展资料:
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如下
1、元旦: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2、春节:2月4日至10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3、清明节: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4、劳动节:5月1日放假。
5、端午节:6月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6、中秋节:9月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7、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政务大厅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政务大厅即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简称政务中心)是人民政府设立的集中办理本级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收以及其他服务项目的综合性管理服务机构,也是加强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的重要平台。
政务政务中心的岗位职责如下:
1、主持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监督室,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和工作部署,团结和带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工作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
3、负责组织召开“中心”工作会议,按月主持召开窗口负责人参加的月度讲评会,认真听取各窗口单位的工作汇报、意见和建议,负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汇报工作;
4、负责协调窗口单位的动态管理工作,对需要调整的窗口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及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提出初审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做好落实工作;
5、主管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信息公开与人事工作;
6、组织制定和实施“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7、接受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