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美国罗斯福总统,鉴于美国前总统威尔逊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主张建立“国联”的教训,从美国的全球战略利益出发,经过长时间的筹划,提出了建立新的国际组织的设想。
1943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的苏美英三国元首德黑兰会议上,罗斯福提出了建立国际组织的具体方案。罗斯福强调新的国际组织应该是世界性的,而不是区域性的。罗斯福的提议得到丘吉尔和斯大林的同意。12月24日,罗斯福再次郑重强调:“英国、苏联、中国、美国及其盟国代表了世界上超过3/4的人口。只要这四个军事大国团结一致,决心维护和平,就不存在一个侵略国再次发动世界大战的可能性。”这就是举世闻名的“四警察”思想,后来成为确定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依据。
德黑兰会议期间,罗斯福于1943年11月29日下午与斯大林进行了45分钟的私人会晤。会谈中,罗斯福详细描述了他对联合国组织的设想,包括“世界警察”的问题。
罗斯福认为,未来的联合国组织应该由三级机构组成:最低级是大会,由当时大约35个反法西斯国家组成。这个机构定期在不同的地方开会,每个国家都有权平等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向一个较小的机构提出建议。中层是执行委员会,由苏联、美国、英国和中国参加,加上两个欧洲国家、一个南美国家、一个近东国家、一个远东国家和一个大英帝国(后改为英联邦)自治领,共计10到11个国家。这个机构有权处理除军事事务以外的所有问题,其决议对所有有关国家都有约束力。最高级别是“四警”组织,由苏联、美国、英国和中国组成。本组织将有权迅速处理对和平构成威胁的任何事件和紧急情况。
在回答斯大林问题的过程中,罗斯福进一步补充说,当和平可能受到威胁时,“四警”有两种应对方式:一种是如果威胁是由一个小国的革命或扩张引起的,“四警”可以采取隔离的方法,封锁有关国家的边境,实行禁运。第二种情况,如果威胁比较严重,四大国会充当“警察”,向有问题的国家发出最后通牒;如果这一最后通牒被拒绝,将立即对该国进行轰炸和可能的军事攻击。
斯大林同意罗斯福加强制裁权的想法。他认为,联合国最高级别的机构不仅应该有权作出决定,而且应该有权控制德国和日本周围的重要军事据点,以防止这两个国家再次走上侵略的道路。
斯大林强调,为了防止侵略,建立几个拟议中的机构是不够的。我们必须有权占领欧洲和远东的重要战略要地,包围德国和日本,在他们有发动侵略的危险时,把他们打下来。
苏联主张“世界警察”应由美苏英组成,中国无权纳入。早在1943年10月,在莫斯科召开苏美英三国外长会议,美国国务卿赫尔提议将审议四国普遍安全宣言列入会议议程时,苏联外长莫洛托夫提出反对。苏方的真实意图是排除中国,但其给出的理由是中国没有参加会议,三国议会讨论四大国宣言文件是不合适的。赫尔坚持将中国列为宣言的共同发起国,甚至表示会毫不犹豫地在会上达成协议。最后莫洛托夫妥协,答应把中国的地位留待以后讨论。
考虑到美国可能坚持拉拢蒋介石执政的中国,斯大林提出了替代方案。他建议成立两个组织:一个是欧洲组织,有美国、英国和苏联参加,可能还有另一个欧洲国家;另一种是远东组织或者世界组织,或者欧洲组织加远东组织或者欧洲组织加世界组织。计划很周密,用词也很委婉。最终目的是阻止中国进入“世界警察”的行列。英国也主张“三个警察”而不是“四个警察”统治世界。
罗斯福仍然坚持自己的想法。他多次表示:“在未来,一个仍然不可战胜的中国将为维护东亚乃至全世界的和平与繁荣发挥适当的作用。”他说他没有意识到中国现在还很弱,但是他想到将来中国会是一个有4亿人口的国家。与其把它当成潜在的麻烦源,不如把它当成朋友。他说:“作为世界组织最高理事会的成员,中国将使这一组织具有世界性,这将有助于号召亚洲,并使其忠于这一组织。”
由于美国政府的一再坚持,中国加入了“世界警察”集团。
五个常任理事国正式成立。
1944年8月21日至10月7日,美、英、苏、中四国代表在华盛顿附近的古老庄园敦巴顿橡树园举行会议。会议勾画了《联合国宪章》的基本轮廓,解决了建立联合国的主要问题。
会议讨论安理会组成时,美国的原计划是由4个常任理事国和7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后来又提议法国做第五个常任理事国,后来又补充说,以后可能会建议增加一个拉美国家做第六个常任理事国。当苏联代表提问时,美国代表说,拉丁美洲的代表是巴西。美国坚持认为,巴西的人口、面积和资源给了它加入常任理事国的充分理由。此外,巴西为二战反法西斯盟军的胜利做出了突出贡献。苏联代表葛罗米柯说,苏方认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暂时限于四个大国,法国加入后再限于五个大国。联合王国代表也表示希望安理会不要有第六个常任理事国席位,并补充说,一旦增加法国为第五个常任理事国的框架被突破,安理会将面临强大的压力,会有人要求进一步增加常任理事国席位。后来美国代表提出在基本文件中加入今后如何增加常任理事国数量的条款,但英国和苏联代表对此持否定态度。最后,三方一致同意,除法国外,不再增加常任理事国。
在1945年2月召开的雅尔塔会议上,与会各国作出在旧金山召开制宪会议的决定时,建议由中国和法国以及苏联、美国和英国作为旧金山会议的发起国(当时法国已经成立了临时政府)。中国政府接受了这一建议。法国同意参加会议,但决定不做发起国,因为它认为自己没有参加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和雅尔塔会议的协商,不能要求其他国家签署自己没有参加的宪章。
1945年6月26日,旧金山制宪会议胜利闭幕,《联合国宪章》正式签署。《宪章》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是美国、苏联、中国、英国和法国。自此,五个常任理事国的地位正式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