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办理提前退休的条件为:男性应年满55周岁,女性应年满45周岁;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满15年;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和高温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由单位为职工向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曾经从事过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人员,可将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退休条件按从事特殊工种要求工作年限的规定掌握。对于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由本人直接向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路24号;
邮编:224300;电话:0515-82323085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单位:
1、劳动就业中心
电话:82335183,地址:解放路24号四楼
2、劳动社会保险中心
电话:82312025,地址:解放路24号二楼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心
电话:82322433,地址:解放路24号三楼
4、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
电话:82312272,地址:解放路24号三楼
5、农村养老保险中心
电话:87050032,地址:解放路24号二楼
6、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电话:82324511,地址:解放路24号三楼
7、劳动监察大队
电话:82312244,地址:解放路24号三楼
扩展资料: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全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县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省统筹办法,统筹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参考资料来源: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
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责
阜宁劳动局上班时间每个周一到周五。阜宁劳动局位于: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上海路158号1层大厅上班时间是早上8点30分到中午11点半,中午休息,下午两点半到晚上六点半下班,周末日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