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传染病的危害程度不同,相应的防护标准也不同,有一级防护标准、二级防护标准和三级防护标准之分:一级防护标准,指的是日常工作防护;二级防护标准,指的是常见传染病防护;三级防护标准,指的是烈性传染病防护。第一,一级防护的防护标准和要求:医护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一次性使用帽子、 穿一次性使用隔离衣和戴一次性使用手套、戴一次性使用外科口罩。第二,二级防护的防护标准和要求:医护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帽子、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医用防护服或穿工作服外罩一件医用防护服、戴一次性使用手套、穿一次性使用鞋套。第三,三级防护的防护标准和要求:医护人员除了按照二级防护要求外,应当将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换为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更高级别带电动送风过滤式呼吸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1.一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2.二级防护:适用于进入疑似和确诊患者留观室、隔离病区(房)的医务人员。
3.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以及患者使用过的物品等医务人员。
4.转运患者医务人员和司机。
5.三级防护:适用于为实施可引发气溶胶操作的医务人员。
6.一级防护:严格执行手卫生。
7.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和黏膜的防护。
8.二级防护: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9.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10.进入隔离病房、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必须戴医用防护口罩。
11.穿工作服、隔离衣或防护服、鞋套、戴手套、工作帽。
12.严格按照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划分,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并注意呼吸道、口腔、鼻腔黏膜和眼睛的卫生和保护。
13.三级防护:可引发气溶胶的操作包括气管内插管、雾化治疗、诱发痰液的检查、支气管镜、呼吸道痰液抽吸、气管切口的护理、胸腔物理治疗、鼻咽部抽吸、面罩正压通气、高频震荡通气、复苏操作、死后肺组织活检等。
一级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帽子、隔离衣、手套以及医用外科口罩。穿戴一级防护用品需要先将帽子佩戴在头上并尽可能让帽子包裹我们所有的头发,然后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并按紧口罩上的金属条使它更好的贴合我们的面部轮廓,接着依次佩戴隔离衣、手套即可。
通常情况下,一次性使用外科口罩需要在佩戴四个小时之后就进行更换,若在四个小时之内感觉到口罩内有较强湿润感,那也要立即对它进行更换,以免口罩防护力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