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唱的规定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演出处起草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
对“假唱”“假演奏”,定义为“演员在演出过程中,利用事先录制好的歌曲、乐曲等代替现场演唱、演奏的行为”,第五十三条做出了“吊销营业执照”等相关处罚规定。
[编辑本段]假唱的原因1、歌手的功力不足以支撑真唱,传统演唱方法的气息与肢体语言,音乐节奏包括舞蹈动作的气息,不一致。
唱的气息是撑住的,跳的气息是跟随音乐节奏的强弱,上下律动的。
因此,演员在台上如果真唱时,肢体一动就会影响唱歌的气息。
形成了唱,跳,动一旦同时进行,就会发生上气不接下气的情况。
完全无法保证演出的良好效果; 2、歌手或者经济公司认为没必要真唱,有些小型活动,歌手只是走走过场,这属于歌手或者经济公司的态度问题; 3、临时的意外状况,但演出又不能取消; 4、演出场地的音响效果不够好,主办单位为了保证演出效果而要求假唱。
[编辑本段]假唱的辨别1、从表演者的表演辨别 首先要从演员的表演自然不自然,嘴型和声音是否能够同步的程度上去区别。
然后是观察演员在舞台上是否能够释放和渲染自己的情绪为第二点。
第三点是要用心去听,歌手的声音是否与音乐的伴奏同步出现完美的立体声混音效果。
如果一点杂音和瑕疵都没有,那肯定是假的。
还有,一般演员在台上假唱,会多少显得拘谨,不敢随意说话。
要说话也是趁间奏匆忙问候,打招呼。
做为观众能感受到做作和虚伪的不舒服。
如果是没经验的假唱就更加容易区分了,观察表情好像在思考,实际是在等待音乐的出现。
眼神中透露着不自信还有尴尬。
即便是在笑,也全然不是发自内心的。
2、从现场和录音的效果辨别 现场唱的时候应该是声音和伴奏是并列出来的,即便唱的再好也会有瑕疵和呼吸的声音。
演员的歌声与观众距离非常近,有亲切感。
有感染力。
但是录制好的音乐,用效果器使人声和伴奏出来的音是非常融合的,音量合适、和谐。
没有半点杂音。
那是经过录音师一字一句剪辑和无数遍的缩混而成的。
一个好的录音师可以把人声做成天籁之音。
但是,会让你觉得唱的声音离你很远,仿佛在舞台里面。
3、从第六感来辨别 假唱的时候,歌手的表现都是中规中矩的。
没有其他发挥成分在里面。
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情景演唱者的感情投入是不一样的。
那么凭你的第六感也可以感觉出是真唱还是假唱了。
[编辑本段]假唱的抵制舞台演出靠的是真功夫,靠一盘录音碟走遍天下的歌手是没出息的,不敢真唱说明你没本事,有些演员形象已老化,但仍放着多年以前年轻时录的磁带对口型,有些甚至放着别人演唱的CD去对口型,这些演员缺乏起码的职业道德,应当受到全社会的谴责。
假唱现象是歌坛艺术的耻辱,是歌坛艺术的大倒退,应当引起导演和演员们的深思。
许多演员对假唱是心恶痛绝的,他们发起“不插电演唱会”,目的就是做出榜样,净化国内文艺舞台的不良风气。
[编辑本段]假唱的实例●2007年在西安举行的一场演唱会上,演唱《不怕不怕》的郭美美在演唱完一首歌后,想和观众互动,但是话筒却没有开。
观众一下就发现她是假唱,一直在台下起哄,郭美美十分尴尬。
●歌手胡静在2007年上海歌迷会上因为对口型假唱,被歌迷喝倒彩。
事后她大哭澄清对口型因嗓子发炎。
●2007年底央视举办的一次演出中,范冰冰对口型演唱,台下部分观众发出嘘声称她假唱。
据观察,当晚的大牌明星,张柏芝、陈好等人都是以对口型的方式在表演。
●2003年,孙楠在自己的庆功会上,向众多媒体公开承认五次春晚的演唱有四次是假唱 ,甚至连麦克风的线都没有连上,并解释说这是电视台出于节目录制的需要。
●2003年10月,那英在“华纳群星演唱会”的庆功宴后,发现声带两边长茧,她也就宣布“休嗓”1年 ,这期间的演出都是在对口型假唱。
事后其唱片公司愤然否认这一说法。
●2004年8月13日,大草原文化广场邀请屠洪刚在该广场演出。
演出结束后,有观众指出屠洪刚演出中的口型与声音不一致,是在对口型。
当时台下观众都强烈要求屠洪刚演唱成名曲《霸王别姬》,但屠洪刚一直不愿意。
后来才得知,原来屠洪刚提供给音响师的碟里根本没有这首歌。
●台湾当红偶像F4在2003年的3·15晚会上被北京音响师徐先生(当时负责该场演唱会的音响)揭露2002年F4北京演唱会上是假唱。
●朱孝天在翻唱《对面的女孩看过来》时,一不留意话筒离开嘴边放在了胸前,但是音响传出的声音却嘹亮依然,假唱当场现原形。
……
假唱也叫做夹口型、对口型,香港称咪嘴,指歌手于现场表演时播放预录歌曲,并以实际上未发声的唇型配合。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假唱“是指演员在演出过程中,使用事先录制好的歌曲、乐曲代替现场演唱的行为”。
2009年《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消费者认为是假唱的,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主办单位给予赔偿,主办单位也可以向演出单位或者个人追偿。有假唱行为的,政府部门要对搞假唱的,包括演员和演出单位处以5万到10万元的罚款。
扩展资料:
使用原因:
1、歌手的功力不足以支撑真唱,传统演唱方法的气息与肢体语言,音乐节奏包括舞蹈动作的气息,不一致。唱的气息是撑住的,跳的气息是跟随音乐节奏的强弱,上下律动的。
因此,演员在台上如果真唱时,肢体一动就会影响唱歌的气息。形成了唱、跳、动,一旦同时进行,就会发生上气不接下气的情况。完全无法保证演出的良好效果;
2、歌手或者经纪公司认为没必要真唱,有些小型活动,歌手只是走走过场,这属于歌手或者经纪公司的态度问题;
3、临时的意外状况,但演出又不能取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假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