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未婚证明和单身证明有什么区别
单身证明也叫“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称叫“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到一定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
注:
2015年8月27日,民政部下发《》,2015年10月12日起,南京市不再为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备案证明。
【/s2/】延伸阅读: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破损如何补办?
1.当事人必须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至今仍维持;
2.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
3.当事人的结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现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南京由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