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济南市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域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济南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4月6日零时起,在济南市商河县划定封闭控制区、控制区和预防区。公告如下:
一、密封和受控区域(9)
商河县韩苗镇韩家庙村、北高家村、董小庄村、东阳村、甘子行村、艾娃村、西闫村、站北村、站南村。在封闭区域内实行“封闭隔离、居家服务、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二。控制区域
商河县韩苗镇除封闭控制区外的其他区域划为控制区。控制区内实行“不准人员离开,不准聚集”的管理措施。允许居民限时外出到社区(村)指定地点领取或购买生活物资,禁止外人进入。
三。预防区域
商河县除封闭控制区和控制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划为防范区。在预防区,经过筛查和核酸检测消除风险后,居民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严格限制人群聚集,非必要不要离开当地。
除上述区域外,济南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济南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领导小组(总部)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