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南宁市疾控中心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壮族三月三”及清明节期间来潭及返潭人员疫情防控卫生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如果真的有必要回来:
应提前48小时通过“健康南宁-智慧防疫”微信小程序向目的地社区(村、社)报告;
入境前核酸检测48小时为阴性,抵达后12小时内到目的地社区(村或寨)报到。
加强香港的卫生管理
外省市(包括区域内其他地级市)务工人员到达后,严格执行“三天两检”、“两点一线”的健康管理措施。“三天两测”,即核酸到达后,三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两点一线”,即三天内,对居住点和工作点(包括核酸采样点)进行相对闭环管理,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进行聚集。
此外,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以下规定:
(1)在中高风险地区生活过又回来的人。
1。到达时间不到7天。
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进入隔离场所后第1、4、7、10、14天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7天核酸检测)。
2。到达时间大于7天小于14天。
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进入隔离场所后第1、4、7天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7天核酸检测)。
3。到达时间14天以上21天以下。
实施7天家庭健康监测(管理后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
(二)曾在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乡镇居住的人员。
1。到达时间不到7天。
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进入隔离场所后第1、4、7天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4、7天核酸检测)。
2。到达时间大于7天小于14天。
实施7天家庭健康监测(管理后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
3。到达时间14天以上21天以下。
进行两次核酸检测(管理结束后立即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小于24小时),在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需要进行家庭健康监测。
(3)从当地疫情发生的区或直辖市往返的人员(中高风险区和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镇除外)。
将当地疫情公布之日前14天至无当地疫情之时14天内来往的人员作为风险排查管理对象。到达后,居然进行了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管理后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
上述健康管理后,应进行7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分别在第2天和第7天做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时,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不要聚集。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
(4)有上海居住史的来沪和回沪人员。在上述控制措施的基础上:
1。居住在中高风险地区及其街道/城镇的人:
医学观察集中隔离7天的,应完成四项核酸检测(进入隔离场所后第1、3、5、7天);
医学观察集中隔离14天的,应完成6项核酸检测(进入隔离场所后第1、3、5、7、10、14天)。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家庭健康监测期间,应完成三次核酸检测(第2、4、7天);
其中,在中高风险区居住14天以上不满21天的,在中高风险区所在街道/乡镇居住7天以上不满14天的,需完成4次核酸检测(管理后第1、3、5、7天)。
2。有上海居住史的人员(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其街道/城镇居住史的人员除外)(抵达后14天以内):
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4次核酸检测(第1、3、5、7天)。
3。其共同居住者的管理: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在控制前,同居人员应进行3天家庭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3天);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应当采取相同的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