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保什么时候生效

310s不锈钢2022-09-14  19

2022年4月大连医保新政策有什么不同

为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质量,保障参保群众权益,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我市医保、财税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我市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退休职工待遇、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新政策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从内容上看,主要变化如下。

一、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追溯报销,缴费有效时限。

调整前,职工医保首次参保人员,待缴费领取后享受待遇。调整后,缴费当月享受医保待遇。

调整前,中断缴费期间灵活就业人员不发工资。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的,在中断期间重新缴费并补缴欠费的,以中断缴费年限计发;在规定时间内超过3个月未缴纳或代扣代缴的,以后不予缴纳,期间不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二。逐步取消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绑定关系,调整累计缴费年限和批发缴费基数。

调整前,退休人员需要在医保退休前办理养老退休。调整后,只要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符合规定,即可单独办理医疗保险退休。

调整前,医保退休累计缴费年限需满25年。调整后,男职工累计缴费年限需达到30年,女职工仍为25年。

调整前,缴费年限不足的,按退休时间最后一个月的缴费基数批量缴费;调整后,缴费年限不足的,按退休医疗保险待遇当月核定标准批量缴费。

三。明确跨系统、跨统筹地区的待遇衔接原则,避免待遇白期空。

为避免参保人身份变更时的待遇白色期空《通知》明确,参保人连续2年以上(含2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身份变更,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之间切换保险关系,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可正常享受待遇。

其中,职工转为医疗保险参保的,在参保缴费当月缴纳转移延续期间的保费的,支付延续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转为城乡居民医保的,从缴费当月起享受待遇。跨自然年度中断缴费的,补缴上一年度的保费,延续期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没有跨自然年度的,不用缴费,医保待遇在延续期内支付。

四。明确对重复参保行为说“不”,减轻个人缴费负担和财政补贴压力。

《通知》首次提出了重复保险的定义和处理原则。在同一时间段内,同一被保险人在同一地区或不同地区有两次或两次以上正常投保缴费状态的投保信息记录,视为重复投保。被保险人已在我市及其他地区重复参保的,暂停支付我市医疗保险待遇。

调整前,即使是外地的大学生,也可以在参保当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下一年度的保费后,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调整后,已在其他地区参保的外地大学生,在入学当年仍享受原保险政策。未参保的,缴纳参保当年保费后,可享受参保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的医保待遇。

新政实施后,将有利于合理设定参保扩面目标,落实参保缴费政策,完善参保缴费服务机制,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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