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免征中小微企业、个体户2022年4、5月污水处理费
近日,大连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关于2022年4月、5月免征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学校(幼儿园)污水处理费的通知
全市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学校(幼儿园):
为落实2022年4月29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帮助企业解困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郑达办发〔2022〕12号)要求,减轻我市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市城市管理局 作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单位,对全市应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各类学校(幼儿园),减免或征收2022年4月和5月的污水处理费。
本次减免原则上以“要么申请,要么享受”和污水处理费征收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学校(幼儿园)直接减免征收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