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疫情防控13号通知:限制人员流动!交通限制!不要在大厅里吃东西
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知
(2022年第13号)
鉴于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坚决阻断疫情蔓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对人员流动的限制
1.原则上全市所有人员不离焦。如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等需要离焦的。,他们需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辖区总部出具的通行证。
2.市内五区、修武县、武陟县实行全域控制,根据控制区疫情情况及时划定封闭控制区和控制区。封闭区内居民实行“封闭隔离、居家留观、上门服务”的控制措施,配合全体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服用中药;控制区内居民不能离开区域,每户每两天可安排一人外出采购生活用品;其他县(市)实行预防区管理。原则上县与县之间人员不流动,县内不跨乡镇。加强社会管控,严禁人员聚集。医护人员、患病病人、出院病人由防疫人员综合评估后放行。
3.婺城区、修武县、武陟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工作人员涉及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使用他们的单位证明“点对点”进入他们的办公室和居住地。
二、车辆行驶限制
1.在我市所有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与其他城市相连的县际公路的出入口应设立交通检查站。除疫情防控、市场保障、医疗救治、城市运行等民生保障外,原则上应劝返进出重点的车辆和人员。
2.除疫情防控、民生保障、执法执勤等车辆外,本市五城区内不允许私家车和非机动车上路行驶。网约车和客运线路停运,公交车和出租车限频限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特殊情况下人民群众医疗需求。
第三,场所限营业。
1.除超市、酒店、便利店、农贸市场、药店、自来水厂、燃气公司、电力公司等保障民生的场所和企业外,影剧院、健身房、文化馆、公园、景区、洗浴中心、美容美发、娱乐场所等各类非必要经营场所和单位暂停营业。
2.政务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大厅、宗教场所等群众容易聚集的场所暂时关闭;养老院、福利院、监狱等机构暂停探视;陵园(塔陵)暂停祭扫;晚婚,丧事从简。
3.餐饮机构暂停食堂用餐,外卖、快递不联系送。
4.全市各类学校(普通高中、交大等除外。、所有寄宿制封闭式管理学校)、学前托幼机构、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培训活动。
5.全市所有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没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接收发热病人。如发现可疑患者,将立即报告并转往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牙科诊所暂停营业。
第四,加强服务保障。
各县(市、区)要以社区(村)为网格,备齐应急物资和车辆,广泛利用微信群或广播喇叭及时发布通知和提醒,公布应急电话,召集党员干部和青年志愿者成立多个工作组,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服务、心理疏导和应急救助,及时掌握和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和外出就医等特殊需求。
第五,加强个人防护
目前,全市蔬菜、蛋、奶、肉等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储备充足,市场供应良好。请大家不要恐慌,不要相信或传播谣言,理性应对疫情。请配合家庭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勤洗手,勤通风,注意饮水和饮食卫生。如有紧急情况,可24小时联系村干部或志愿者。
上述措施自2022年3月22日18时起实施,并将根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