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中国网通2022-09-09  15

大连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2022年春

大连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辽宁省教育学院关于2022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2〕2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大连市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别提示

(一)大连市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照“申请人网上申请-现场确认-认定机构网上审核-申请人查询认定结果-认定机构认定”的认定工作流程进行。

(2)申请人网上申报分为两个批次,请每个申请人根据对应批次进行网上申报。

辽宁师范大学、大连大学、大连职业技术学院首批2022名师范毕业生(含教育学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在大连参加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学校通知。

其他申请人应在第二批进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时间:6月13日-23日。

(3)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度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提交资料不正确或不完整等原因导致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请下载并使用本公告的附件和样本材料。非风格材料无效。提交的材料必须清晰、完整、符合要求。

(6)现场确认必须由申请人本人进行,不接受委托他人进行确认。

(七)大连市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区县、试点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含本辖区户籍人员、居住在本辖区的非大连户籍人员、在本辖区就读的全日制大学生)。

二。对象范围

(1)大连市户籍人员;

(2)持有大连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在大连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研究生、本科生;户籍在本市外省市的研究生;

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非全日制学生的资格认定申请不予受理,但申请人现有学历已达到资格认定资格类别要求的除外。

(四)驻大连的军人和武警;

(五)在大连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有效期五年的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无犯罪记录, 并可按照《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港澳办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办〔2019〕1号)的有关规定,申请认定大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教师资格的资格条件、其他条件和程序要求与内地申请人相同。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港澳台省有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申请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识别条件

(一)思想道德状况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学历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以上学历;

4.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学前师范专科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家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考、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网校:等)。

申请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高等院校学历证书的,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结论必须是所取得的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才视为有效。

对于国家认可的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在华高等教育的证明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申请人被建议在薛鑫核实他们的学历。如果无法验证,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三)考试成绩的条件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通过笔试和面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科生(不含外师专科生),报考与其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无需提交国家考试成绩证明。只要修完规定的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并完成了教育实习,就可以直接申请认定;

自2021年起,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

(4)普通话水平

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应聘汉语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应不低于二级和语音教师一级乙等),2003年6月15日后取得的普通话证书有效。

(5)身体状况

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身体素质好。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的通知》(教发〔2010〕15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检 以及《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招生就业权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工作安排确认

(1)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第一批:可在本市现场确认并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的辽宁师范大学、大连大学、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2届应届毕业生(含教育学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网上申报的具体时间由学校通知。

第二批: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以及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院校往届毕业生。网上申请时间:6月13日-23日。

2.应用网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门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注册申报。

有关注册和声明,请参阅网站“用户帮助”部分的用户手册。

3.网上申报要求

(1)选择报考教师资格的类型和任教学科。

国考人员报考的教师资格类别和教学学科应与本人面试科目一致;

全日制师范毕业生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型和教学学科应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

(2)申请人应根据所申报的资质区分其户籍地或居住地,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见附件1)。

申请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符合2022年第一批认定条件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均由大连市教育局遴选认定机构;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以大连市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非大连市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师范生择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为认定机构。

(3)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照片、个人承诺书等。,审核后提交申请信息。

如申请人学历、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信息验证不成功,请在网上申请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书的电子扫描件,并在现场确认环节主动告知审核老师,出示相关证书原件进行注册,由后台人工验证。否则,视为申请人未通过现场确认。

网申完成后,请点击“预览”查看上传的照片和个人承诺书是否完整清晰,不符合要求的重新上传。确定上传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不予批准。

(2)体检

1.体检时间在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1个月内有效,过期无效;

2.认可机构不指定体检医院。大连本地和外地医院都可以,而且必须是县级以上医院(含二级甲等)。

3.报考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辽宁省教师资格体检表》(附件2)或《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附件3)进行体检。体检表应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与网申时上传的照片相同)。

体检结束后,体检医院应在《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填写所有检查项目的结论(合格或不合格),由医生签字,体检医院盖章确认。

如有遗漏或无定论的检查项目,且体检医院未加盖公章,则体检结果不合格。

4.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发〔2010〕15号)要求,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后两者指妇科)检查项目。申请人必须按要求进行体检。

(3)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和时间

(1)现场确认时间:

6月27日-7月1日。工作日:8:30-12:00,13:0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

辽宁师范大学、大连大学、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报考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到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三楼D区教育局窗口(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进行现场确认。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在其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大学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地址见附件1)。

(3)申请人应及时了解并遵守各确诊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确认地点的联系方式见附件1。

2.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2)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可出示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外省市提供的大连市居住证原件(有效期内);

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证、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原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提交报名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已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原件代替学生证;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

(3)学历证书原件。学术信息与Xuexin.com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以不提交。

同时,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证书》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还应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

(4)《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或《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同时有效)。不得提交其他形式的体检报告。如有遗漏,无定论的检查项目,体检医院不加盖公章,体检结果不合格。

(5)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打印,确定系统可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符合免试直接认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毕业生,提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系统可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往届毕业生应提交教育学、心理学规定的成绩单和毕业实习成绩单原件。成绩单未注明教育实践结果的,还应提交在校期间教育实践鉴定表。以上材料可从申请人的人事档案中取出。

(6)一寸免冠彩色白底正面证件照一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应与网申时上传的照片(白底,小于190k,jpg格式)一致,照片背面写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资格类型、手机号。

(7)申请系统无法核实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提供现场考试核实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2003年6月15日后取得的普通话证书有效)。

上述现场确认审核材料是申请教师资格必不可少的材料。申请人应将材料装入档案袋(自备)并加盖封面(见附件4)。

(4)资质认定

认可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作出认可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上确认认定数据并生成证书编号。

(5)查询鉴定结果。

教师资格认定将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后,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认定结果。

(六)领取证书的时间和地点

领取证书的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大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申请人可选择快递服务,在现场确认时办理相关手续。

五、疫情防控要求

认可机构要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认可现场管理部门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合理安排错时错峰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可工作。申请人必须在体温检测后提供“国务院乘车码”和“辽宁省通行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管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咨询注册政策,请致电相关注册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在认定期内,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因参加教师招聘需经认定机构认定的,请出示本人身份证,由认定机构出具。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认证机构网站发布的认证公告。申请人应及时查阅认证公告,以免错过认证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

1.大连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信息登记表。电子表格文档

2.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文件

3.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文件

4.档案袋。文件格式

大连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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