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2年通用选调生笔试疫情防控说明
一.候选人注意事项
1.考生可通过“河南办”、“郑好办”APP或“郑州发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查询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措施,并严格执行。在郑州市实施常态化核酸检测措施,即每48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郑州以外的考生进入郑州需要落实以下事项:
(1)提前3天(6月22日前)下载登录“石喻办”或“郑好办”的APP进行备案。
(2)中高风险地区和所属县市的考生,至少提前10天(6月14日前)到达郑州,进入郑州后实行“7+3”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加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郑州无住所者,可继续在集中隔离点隔离,直至控制结束。
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其他县市的考生,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后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他们需要在6月23日之前到达郑。
出现局部疫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区且近期新增疫区较多的考生,参照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落实来(回)郑考生措施。
来自其他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郑时应检查其健康代码和旅行代码。
2.要求所有考生在考试时间前24小时内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取样时间应在6月24日9: 00以后,纸质版或电子版检测证明均可)。如通信大数据行程单中显示考试时间前14天内到达城市或路线标有*的,应提供考试时间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张(
3.进入考场前和考试过程中,所有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核对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除外),随时做好手部卫生;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显示无异常;如实填写并向监考人员提供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1);现场体温测量正常(< 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4.考生离开会场时应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有序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与人之间的距离。隔离考场考生解散时,应走防疫专用通道,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离开。
5.未如实报告健康状况,或者隐瞒、谎报居住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关键信息的考生。在境外和国内高风险地区,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和询问,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终止考试;如有违反法律,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考点防疫注意事项
(一)科学设置考点和考场
1.各考点要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和教室实际容量,合理确定考场数量,在考点门口设置健康扫码和足够的体温检测通道,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核酸检测证,对所有进入考点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要求考生间隔1m以上排队入场和离场。同时,设置临时观察室等。,供被检查人员做好检查准备,未通过检查的人员短时间休息调整。
2.每个考点应设置相对独立的备用隔离考场,每30个普通考场一般应配备1个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检查室原则上保留一人。不够用时,可在前排、最后一排或四角多人(不超过4人)共用。考试当天,出现体温异常、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将由考点卫生防疫组进行专业评估。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测评建议,综合判断确定是否可以参加考试,是否启用备用隔离考场。被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佩戴口罩,沿专用通道进入备用隔离考场,避免与正常考生交叉接触。因发热或其他症状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需要暂时隔离,安排救护车运送到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和进一步的诊断治疗。
3.考场要选择通风良好的房间。检查前,对空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清洁消毒。普通考场可使用分体空音或中央空音,备用隔离考场必须使用分体空音。没有空音的考场可以使用自然通风、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使用前要清洗干净。使用电风扇时,不要完全关闭门窗。
4.一般考场安排考生座位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座位的水平和垂直间距应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可能加大,考桌应均匀布置。
(二)做好消毒工作
1.考试前,考点学校要对考场、通道、门把手、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至少一次彻底清洁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通风。
2.当日考试结束后,考点学校要对接触较多的公共物品和部位进行全面消毒,并保持通风清洁。
3.隔离考场内的考生,如有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应及时由专业人员进行消毒。
(3)配备防疫人员和物资
笔试期间每个考点至少分配1名专业医生和1名护士,30个考点以上的考点至少分配2名专业医生和2名护士。医务人员必须携带必要的医疗用品、防疫用品和设备,及时妥善处理发现的问题。所有检查室应配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速干型手消毒剂等防疫材料。隔离检查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护服。
三。检查人员防疫须知
1.在选择考试工作人员时,应提前做好健康状况的安排。考试工作人员必须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种,执行与考生相同的疫情防控要求。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聘任为考试工作人员。各考点还需要提前安排一定数量的备用考务人员,以保证笔试的正常进行。
2.笔试当天,考试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因身份确认需要摘下口罩的除外);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显示无异常;在检查时间前24小时内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果大数据出行卡显示考前14天内到达的城市或带*号的路线,需要提供开考时间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份;如实填写并提供《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2);现场体温测量正常(< 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3.笔试期间,考试工作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驻地医务人员应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并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同时,使备用人员能够接管他们的工作。
4.负责监考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务室交接考试材料时应协调有序,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试结束,要引导考生错峰离开;备用考场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应单独记录,按考试要求装入备用试卷袋,密封消毒后交回考务办公室。包装袋表面的信息要记录完整,包装时要在外包装上封上塑料薄膜。表面消毒后,应贴上“备用隔离检查室”的标识。
5.考试工作人员未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疫情防控关键信息、不配合卫生防疫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紧急处理程序
1.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个人健康码不是绿码,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是绿码,但不能提供开考时间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是绿码 但显示其在开考时间前14天内到达该城市或带*号的途径,且无法提供开考时间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如果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21天内有香港、台湾和国外居住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异常,出现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如果是考生,不允许进入考点,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由考生签字确认;如果是考试工作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被顶替。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反映身体不适。经复查,他们确实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住院医护人员会进行个案研究。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由驻院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不再参加当期考试;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必须由考点工作人员将考生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转移过程中必须确保试卷和答题卡的安全,并做好个人防护;如需立即离开治疗,应告知其检查保密事项,取得其相关承诺并登记备案。将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的延误,不增加额外时间。
3.各考点应对因体温检测或健康码、非绿色出行码等异常情况无法进入考点的考生、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在考试过程中中途退出的考生、在途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登记,并填写《现场处置登记表》(见附件3)。测试结束后,将现场处置登记表提交至省委组织部计划处。
4.考试期间,如考生和工作人员有其他异常健康状况,考点学校和医务人员将结合当地卫生部门意见,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稳妥处理。
5.考试期间,如发生疫情,中高危地区考生,或密切接触人员,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由省、市疫情防控部门决定是否关闭考点、暂停考试等事宜,属地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未尽事宜,按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将根据疫情情况及时调整。请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继续关注郑州市疫情防控政策,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